来源 | 芦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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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干部群众和游客朋友:
为有效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芦山县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文件要求。请您在进入景区时,注意和遵守以下事项:
一、森林防火期:2022年全年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森林防火区域:景区内的林地及其边缘直线距离100米区域范围内。
三、森林防火期内,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规定。即:
(1)不准在林区及林地边缘烧荒、烧田埂和地边杂草;
(2)不准在林内吸烟、野炊、玩火、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区烧制木炭、烧草木灰;
(4)不准在林区上坟烧香蜡纸钱、燃放鞭炮和孔明灯;
(5)不准在林区生火煮饭、取暖;
(6)不准擅自炼山和烧除疫木;
(7)不准在林区内开展野营、登山、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8)不准在林区烧蜂驱兽及使用土制火枪狩猎;
(9)高火险天气不准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10)不准在林区擅自进行射击、爆破等危险作业。
四、进入景区、景点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描“防火码”并进行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五、做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看管,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六、发现火灾,请拨打火警电话119,森林火警电话12119;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
芦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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