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公安侦破了一起涉黄案。
“麻豆传媒”看似是一家传媒公司,实际上是境外的一款涉黄APP。2021年1月,孙某、罗某等人与“麻豆传媒”进行了联系,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两人负责招募男女演员,联系拍摄、灯光等人员组成团队,然后按照对方的剧本拍摄淫秽视频,最后再将视频卖给“麻豆传媒”牟利。
目前,警方打掉涉黄拍摄团队3个,抓获孙某等24人。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不仅突破了我们的道德底线,严重危害了大家的身心健康,同时该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本案中,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什么是淫秽物品?
宣扬色情的书刊、影像、图片等都属于淫秽物品,需要强调的是,有关介绍医学知识的刊物,不能算作是淫秽物品。
如何定罪量刑?
1、单纯的传播淫秽物品,如果范围不大或者数量比较小,涉嫌治安违法,处拘留和罚款;
2、如果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一定的数量,获利金额在5000元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会从重处罚。
淫秽物品,不仅危害了大家的思想,同时极易诱发犯罪。特别是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一旦受到其毒害影响,所带来的后果不堪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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