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郁南法院历经3小时成功腾退了一幢位于都城镇的法拍成交房屋,顺利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基本案情
本案被执行人邓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郁南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10月,郁南法院依法对其位于都城镇的一幢房屋予以公开拍卖,买受人张某某以最高价竞得。在郁南法院发出迁出公告后,经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其与家属仍拒不自行清空并迁出。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郁南法院经过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决定对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并报请郁南县委政法委协调都城镇政府、桂圩镇政府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参与配合保障执行。
活动在检察院的监督、人大代表及社区代表的见证下进行。在腾退现场,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抚被执行人家属,清点房屋内物品,并将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由被执行人自行取回。完成搬运后,被执行人家属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至此,郁南法院成功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顺利完成腾退工作。
责任编辑:焦录强、郑锦绣
编辑:柯丽莹、谭丝慧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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