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石启立摄
人民网哈尔滨3月24日电 (韩婷澎)黑龙江省内河水域丰富,随着气温的变化各个水域将陆续进入流凌期。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宋永强介绍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方面的情况。
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宋永强。石启立摄
宋永强介绍,虽然自2021年封江后,船舶处于卧泊状态,但海事工作丝毫没有松懈,除了加强冰封期船舶的巡视和检查外,重点开展以下工作,积极为2022年的流凌期以及开江复航的安全和应急工作做好准备。
一是加强排查。海事人员对辖区的船舶卧坞和卧泊点进行全面的梳理,结合往年的工作经验以及极端天气下流凌对船舶的影响,开展风险研判,全面进行了风险标识。
二是加强检查。在开江复航前,海事人员将对辖区投入营运的船舶开展100%的安全检查,船舶检验人员将100%进行质量检验,做到“两个百分百”。目前这两项检查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是开展船员送知识、送服务、送技能活动。利用冰封期这一时期,考虑到疫情防控需求,各地海事部门通过网络视频积极开展船员业务技能培训。在开江复航前,海事“三送”服务工作将送到每个即将参加航行的船员,覆盖面达到100%。目前,已开展“三送”活动共计19次,1031人次参加活动。培训内容包括船员职业规划、适任证书换发注意事项、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安全警示教育等方面。
四是组织开展《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宣贯工作。该意见是经省政府同意,海事局、应急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海事部门已编制宣贯解读手册,通过媒体和专访等形式紧锣密鼓开展工作,为保障意见的有效落实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五是针对辖区的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部署关于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船用燃气燃具检查、涉客类船舶专项检查、船员履职能力检查、坞区船舶防污染检查等专项行动以及持续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推动建立健全桥区水域船舶航行指南、老旧运输船舶安全监管意见、涉客类船舶管理制度和采运砂船管理长效机制等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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