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两位老人在街边卖葱,一名男子来到摊位前,买了5块钱的葱,给了老人100块钱,不料,男子刚离开,老人就发现了不对劲。这张100元的钞票竟然是假的,为此2个老人直接吵了起来,2人一边吵一边抹泪的举动,让人看了非常心酸。
据目击者介绍,两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很早就来到这里了,事发地点在济南章丘绣惠街道回北村,当时一位年轻男子过去买葱,戴着口罩和眼镜帽子,整个头都捂得严严实实的,买了5块钱的小葱,给了100元。
当时因为男子催着老人赶紧找钱,自己还有事,老人就没有注意,找了男子95元钱。在男子离开之后,他才让旁人帮忙查看钱的真伪,确定是假钞。得知这个消息后,2位老人很伤心,就吵了起来。
视频拍摄者王女士表示,周围人知道这个情况后,都纷纷过去买他的小葱,老人表示已经不是第一次收到假钞了,对于众人的帮助,他们很感激,但是并没有选择报警,可能他们也是怕报警的话,会耽搁自己时间吧。
有网友表示,有可能这男子都不知道自己用的是假钞吧。但是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低,首先,从大家描述的这人来看,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地来买小葱,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很可疑,若是天气冷,这算正常。那么在给钱之后,催促老人找零这个举动,就有点多余了。
再说了,经常买菜的人都知道,包里会准备点零钱,万一对方不会扫码,也可以进行支付,哪有直接拿100去买小葱的,明知道小葱价格不高,还给100元,这不是存心的嘛。据悉,2位老人在这卖一天,才赚20块钱,但是这一下就被骗了100,一周都白干了,确实太可恨了。
这名男子可能还不知道,他用假钞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2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男子使用了100元假钞,够不上犯罪,会被处于拘留和罚款。但是有个例外,这100元只是他明面上使用的,却不能断定他只有这100元假钞,若是最后核定他持有的假钞达到一定的金额,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72条规定,持有、使用假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以,这次是老人不追究,若真是追究起来,男子的下场不会好到哪里去。怎么下得去手,这么大年纪了,挣钱多难。这两位老人,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奶奶在世前的事,她总是拿着点青菜上街卖,隔三差五地弄丢了钱,回家后就哭。我总是安慰她,然后给她与丢的差不多的钱,让她数数,数着数着就不哭了。
也要提醒老人,若是遇到拿着100元钱买菜的人,就说找不开,情愿不卖也别收100元,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都有会老的一天,人生不易,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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