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朱丹)为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全力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工业项目“标准地”就是可以让企业放放心心投入使用的“明白地”。首先必须是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相关法规的可开发国有建设用地;其次是地块须具备项目动工开发前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再次是地块出让前有关部门必须先行完成地块评价,以“亩均论英雄”为产业导向,坚持高效集约节约用地,明确地块规划、投资强度、环境标准、亩均税收等指标,并将指标作为地块“招拍挂”出让的前置条件,在公告中一次性告知企业,既方便企业快速开工投产,也倒逼企业更好地落实“标准地”中的各项指标。
我省多部门共同推进行工业“标准地”改革,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走向纵深,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不同于以往企业自行编制用地评估报告的方式,此次改革要求各地政府要统一组织完成区域可供地块评价、评估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同时,为杜绝浪费土地资源和指标,节约集约用地,此次改革提出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企业必须严守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单位能耗、容积率等5项控制性指标,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管,对企业承诺兑现情况实施协同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构建激励倒逼机制,加快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的良好营商环境。
根据《通知》安排,云南省滇中新区、蒙自经开区、泸西产业园区和其他条件具备的各类开发区作为全省试点探索开展改革工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牵头11家省直部门建立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支持,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新增工业项目用地采取“标准地”供应,全方位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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