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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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温州市消保委对该市一家龙格亲子游泳门店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消费纠纷调解的行为,发出全市首份投诉信息公示。
澎湃新闻从温州市消保委了解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自今年3月15日实行,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当事人拒不配合调解、一定时期内有多起投诉的案件,进行公示。据了解,相关消费者于2017年4月份在温州曦望游泳服务有限公司(店名为龙格亲子游泳),预付充值11760元的游泳学费。后因孩子鼻子过敏并做了手术,医生叮嘱建议不能继续游泳,该消费者近期要求该公司退还剩余学费,遭拒绝。
温州市消保委接诉后,于今年2月两次电话联系被投诉店家,通知其参加消费纠纷调解,其均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调解,也未说明理由。后市消保委向被投诉方发送调解通知书,要求其参加调解,但该公司依然未在规定时间参加。
因被投诉方多次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解,温州市消保委于3月8日向被投诉方发出告知书,通知将对其拒绝调解的行为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被投诉方无人联系也没有提出异议。24日,该市消保委针对上述行为发出投诉信息公示,罗列出店家企业基本信息、消费者投诉内容、投诉处理过程等,并向消费者发出警示。
编辑:慧兴
审核: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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