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2年3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沐抚法庭接到了当事人杨某武的电话,在电话中,杨某武高兴地告诉办案法官,自己与被告李某生的交通事故纠纷已经彻底了结,对方已经主动将自己的停运损失全部支付到位了。
案件回顾
原告杨某武是一个出租车司机,2021年12月11日12时许,驾车送游客到恩施大峡谷游玩后按计划前往重庆,途中与从事货运业务的被告李某生驾驶的车辆在湖北省恩施市G242屯渝线55km路段发生了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造成原告驾驶出租车左侧车身车头受损。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场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双方互留联系方式约定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原告在自己的出租车被撞了之后及时送修,有三天时间都处于歇业状态,没有办法挣钱,预估至少遭受了1400余元的停运损失。但在被告沟通后,李某生表示自己只愿意赔偿原告的车辆修复损失,对于其他损失则一概不认,并且主动结清了原告的修车费用。双方为停运损失是否该赔、赔偿多少而争执不下,原告遂具状诉至沐抚旅游法庭。在了解案情之后,办案法官认为该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案情也比较简单,具备调解基础。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决定对被告进行劝解,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庭出击
在随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一方面是耐心向其释法析理,被告从刚开始的态度坚决,拒不赔偿停运损失,办案法官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反复做工作,最大限度的化解对立情绪,但是最终双方由于“一口气”的意难平而未能达成一致。
在多次劝解无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毛庭长立即组织法庭干警排期开庭。随后,法庭干警将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送到了被告手里。被告在收到开庭传票后,马上电话联系了办案法官,咨询自己如果不参加庭审的法律后果。办案法官不仅向其讲明了诉讼程序规定,而且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再次给被告做工作,告诉被告如果通过开庭审理后下判决,不仅会给他带来时间精力的损失,败诉后还需要承担诉讼费用进一步扩大损失,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甚至会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记录,在反复的释法明理之后,被告及时主动的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了赔偿停运损失的义务,该纠纷就此化解。
撤案处理
沐抚旅游法庭为了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负担,对该案做了撤案处理。本案办理不仅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而且通过诉前调解,极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践行了沐抚旅游法庭从诉源抓起追求“无讼”,尽最大努力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恩施市人民法院
微信号|essfayuan
来源 | 沐抚法庭
审核 | 冉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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