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霍嘉星
近日,泰安市民刘女士称在生完孩子后花费35000元,于1月28日入住泰安一月子中心,本应住满28天,但住到第14天2月10日晚,吃完月子中心提供的加餐面包后,上吐下泻。而月子中心认为,同住的其他产妇都没有问题,刘女士出问题当晚,也吃过其他食物,并不能证实是月子中心的责任。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刘女士要求退全款,而月子中心并未答应。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双方未达成协调协议,建议走法律途径。
3月15日,刘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其虎年春节前入住泰安一月子中心,2月10日晚出现急性肠胃炎,称是月子中心的责任。“我生完孩子后入住到泰安一月子中心套房,他们一天提供6餐,3顿正餐,3顿加餐,有一天晚上,我吃完加餐面包后开始恶心,过一会上吐下泻,月子中心也不打120,我爱人把我送到泰安市中心医院急诊,经过抽血化验,医生当着我和他们员工的面,说是食物不洁引起的细菌性急性肠胃炎,但是诊断书上并没有写。我一口也没吃不是他们提供的其他食物,月子中心不承认是他们食物不洁导致我生病,而且态度不好,我隔天就离开了。”刘女士想让月子中心退钱,而月子中心一开始并未答应,事后答应退尾款(应住28天,实住14天),“我现在想让他们跟我道歉,退全款。”
3月17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月子中心负责人郝先生,郝先生称,不会向刘女士道歉,也不会退全款。“事发当天还有别的产妇入住,其他人都没有问题。我们每一位产妇入住后都有医护团队、月子管家、健康师等七八个人建群提供服务,刘女士当天在群里表示也吃了其他东西,吃的不是我们提供的。”郝先生说,“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过来进行了检查、取证,退尾款可以,月子中心不会道歉,也不会退全款。”
3月17日,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2月16日收到相关投诉后,当天下午就到月子中心取证调查。“当时我们到月子中心现场检查了厨房,卫生情况比较整洁,月子中心也提供了食品原料进货证明票据和相应餐具的消毒记录,记录完整。刘女士吃的面包是月子中心在楼下蛋糕店购入当天制作的面包。”执法人员介绍,刘女士是1月24日生完孩子,1月28日入住月子中心,2月10日出现急性肠胃炎,当天有8人共同就餐,其他人未出现情况。与此同时,月子中心提供了刘女士当天吃过其他食品的聊天截图。
“因为我们是2月16日接到的投诉,所以无法查看发生情况当天(2月10日)的食品。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住28天,刘女士只住了14天,经过我们多次协调,月子中心同意退还尾款12700元,但刘女士要求全额退还,双方未达成协调协议。”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说到。
2月21日,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
3月29日,双方仍未达成和解,刘女士表示并未收到任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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