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期间,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没有停下执行的脚步,认真对待每一起执行案件,认真处理每一项执行诉求,对因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当事人亮起善意执行的“绿灯”,开启优先处理的“通道”。
刘某系河北沧州人,在聊城市从事托管服务店业务,2021年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关闭服务店后,未退回王某预交的托管服务费。2022年1月20日王某申请法院对刘某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刘某名下无车辆存款,经调查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在关闭聊城的生意后已离开山东,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2022年3月26日,中午十一时四十分,正在加班的执行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电话,其表示因疫情被管控在浙江,要求与申请人和解解决。执行员立即与申请人电话沟通,两个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均表示同意法院调解解决,执行员立即建议通过微信“云上”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十四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近期,聊城市的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市区两级的疫情防控政策,一手狠抓疫情防控,一手狠抓执行质效,灵活调整执行工作模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开启优先通道,服务防疫大局,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线上线下方式联系当事人,保障了防“疫”阶段执行之路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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