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之“应用软件开发”(行业代码为I6513)。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具体职能如下: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主要法规如下: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主要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