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为协调地方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安全环保水平,仪征经济开发区编制了第二轮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为仪征经济开发区,包括原审批范围生活片区和产业片区。
仪征经济开发区(生活片区)北至老宁通公路,南至真州路、扬六线,东至石桥河,西至万年大道,总用地面积367.6公顷。
仪征经济开发区(产业片区)北至第二消防站南侧,南至长江,西至盐河,东至污水处理厂东侧(其中临江产业板块西至建安路,东至国裕船厂东侧),总用地面积1656.27公顷。
二、产业定位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大数据产业、高新产业和临江产业。其中,大数据产业重点发展大数据收集存储、大数据关联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服务;高新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功能膜材料产业、科教产业;临江产业重点发展重工装备、高性能船舶海工、临江智能制造、现代临港物流等产业。
三、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果显示: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空气自动监测站2020年除O3不达标外,其余各项因子均能达标。本次检测的6个检测点位中NH3、H2S、HCl、硫酸雾、甲苯、氟化物、二甲苯、TVOC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标准,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中的2mg/m3。
地表水监测结果:
沙河、盐河、仪泗河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石桥河除了氨氮以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长江可满足II类标准。
声环境监测结果:所有监测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监测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
T1-T12点位的土壤各项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总体土壤质量良好。
四、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轮规划近期排放的HCl、硫酸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氨、SO2、NO2、PM10短期浓度贡献值均小于100%。规划排放的SO2、NO2、PM10长期浓度贡献值均小于30%。近期规划实施后,区域敏感点及最大网格点的SO2、NO2、PM10保证率日均值、氯化氢、氨、非甲烷总烃、硫酸雾、二甲苯小时值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远期规划实施后,区内各项污染物排放将减少,届时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规划废水排放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7.5万t/d范围内,随着规划的实施,污水管网将逐步铺设到开发区所有工业用地范围,因此开发区污水集中到仪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可行。根据《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结果,污水厂排放对长江各断面以及各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非正常工况下,会在场区及周边较小范围内污染地下水,因此应加快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产生的固废不外排,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在固废收集、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运输安全、暂存场所的规范化、处置场场址的选择等因素,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
(5)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区域总体声环境质量良好,无监测点昼、夜噪声超标。规划方案实施后噪声影响将有所增加,开发区进一步建设完善后,区域整体仍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监测点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说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园区总体的绿化工作。因此,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风险环境影响分析
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事故排放等,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7)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园区的建设,因占用农田、林地,会使当地的生物种类和数量减少,施工后的复垦和绿化建设,可将植物数量(面积)的减少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开发建设施工对生态的影响相对较小。
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园区内实施合理布局、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园区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综合整治
园区内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河道整治、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制定废水重复利用方案、设置围堰、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a工业噪声污染控制:进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b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产生企业自行建设具有防渗、防雨的危废暂存场所进行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5)生态补偿和减缓措施
通过采取优化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集中处理、整治河道优化排口以及进行陆地上绿地系统和水生生态湿地建设等补偿性措施,把园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综合评价结论
江苏仪征经济开发区选址符合《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文件的要求,规划产业定位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等要求相一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规划区内已形成集中供水和供电、集中排水,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置,能够满足开发区建设需要。开发区污染防控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总量在仪征市内平衡,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本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七、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蒋义强
联系电话:0514-80389629
(2)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戎静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E-Mail:rongjing@yuanhenghj.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主要方式
您如果是仪征经济开发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在公示期间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对仪征经济开发区产业的发展、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业、家庭地址、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了解相关环保信息。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SeeF5wABYowNyrcGdYHXA
提取码:x4xg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九、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来源:仪征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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