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贩卖的现象在我国自古就有,从神话故事里就能窥出一二。
比如后羿他媳妇嫦娥,把老公向王母娘娘求来的不死药藏在自己的梳妆台匣子里,结果被后羿徒弟逢蒙看见了,持dao闯进后院。
说是嫦娥情急之下吞药飞天了,但实际上师父后羿也是逢蒙干掉的,这师娘到底是上去了,还是死去了,还是被他打晕了卖掉了,很难讲清楚的。
你以为上了天的就安全了么?不不,还是会下来的,你比如七仙女和董永,就属于典型的天仙被长工拐跑了的故事。
只不过因为年代久远,慢慢的就被美化成了爱情,再后来,七仙女生了8个孩子,再也没能飞回天上,因为姓董的那位大哥用上了铁链。
如果说这些都是拐的成年人,那大观园里的香菱,本是富家女,3岁多跟人家一起去看元宵灯会,结果被人贩子偷走。
养到12岁,先是卖给冯渊,但人贩子想赚两份钱,又卖给薛蟠,冯公子抢亲被薛蟠打死,薛强霸她为妾,时不时的就毒打她。
而她原来的家庭从此破裂了,父亲失去女儿后看破红尘,离家出走,这桩葫芦案,也是长篇巨制《红楼梦》的开端。
——你以为它只讲情情爱爱么?不,人家明明还有拐拐卖卖。
我曾经很喜欢的电影《让子弹飞》里,鹅城黄四郎和城南两大家族,发家靠的是什么?
倒卖烟土和fan卖人口,拐妇女儿童算啥,人家是把大男人卖到美利坚修铁路去,而且是成熟的大买卖。
影片的最后一句台词“上海就是浦东,浦东就是上海”,更是妙笔。
因为民国时的上海滩,是当时全国最大的人口贩卖中心,内陆(包括鹅城)的货源被源源不断地发往上海,再转卖到各地以及香港和海外。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上海这个人口贩运基地当然也不是,它是从明清时候起慢慢兴旺起来的。
一来是因为明清起国内总人口数量开始激增,二来则是江南苏杭一带经济发达,富裕的人多了,想买点丫鬟伙计甚至买个儿子的需求就多了起来。
也不光是明清,早在唐宋买家奴的交易就有了,还是买的非洲黑人,叫昆仑奴。
不是昆仑山的那个昆仑,而是我们对印尼、大马的古称“昆仑”,这些小黑人从那儿运过来的,所以叫昆仑奴。买过来干啥,做奴仆、艺人,还有当水手、帮种地啥的。
黑人体格健硕,又比较老实,在豪门贵族家庭非常吃香,要是逛街能带上两个昆仑奴做保镖,那是相当拉风的一件事。
同样受欢迎的还有来自朝鲜半岛的妹子,当时雇工界有句话叫“昆仑奴,新罗婢”,后者有点像今天的菲佣,又勤快又听话。
到了元朝,被买过来的黑人数量达到巅峰,不光有男的,还有女的,男的叫黑厮,女的叫黑囡。
价格高低主要取决于年龄和块头,年龄大个子高的贵,人小个矮的就便宜。
然后呢买的新罗妹子也以年轻漂亮的为主了,买过来除了干活,她们还要陪男主人sleep,如果运气好点,还能转正成小妾。
以前的新罗服装很奇特,别的地方都遮的很好,唯独胸露出来,都不知道这衣服穿了干啥的。
除了衣服扎眼,这些妹子还皮肤白、头发黑,又生性顺从,因此很受权贵家庭的喜欢,买到她们就跟现在买了爱马仕似的,要四处晒晒。
唐朝元朝都是中国发达,所以人口往这里卖,到清朝后期反过来了,中国人成了国际人口市场上的常货,在海外市场被称作“猪”,男的叫猪仔,女的叫猪花。
等清朝亡了,民国来了,频繁战乱加上大规模的自然灾害,这下人口买卖更厉害了,不但被政府合法承认,还成了某些地方的重要税源之一。
以1929年为例,当时的西北军和常凯申的中央军掐架,恰好又碰上百年不遇的大旱,关中地区饿殍遍野,人活不下去了,人贩子就开始运作了。
陕西不少地方出现“人市”,就是电视里插标卖人的那种,一开始年轻的女孩还能卖个五六块,而一斗麦子是12块,人不如麦。
年长的妇女只要两三块,小孩子价格更低,到后来只要有人愿意要,就可以随便带走。
都这样了民国政府不管管么?当然要管,怎么管呢?收人头税。
陕西一年二十多万的人口交易额,税收很理想的,不光是人头税,这些被卖的妇孺大多以汽车经潼关转运出省。
也就是说潼关是主要的出境通道,他们就在那设关卡收过路费,每个人五块钱。这些人多是运到隔壁山西,再二次转运其他商埠。
山西官员一看也不干了,在人贩子必经的路上设多个关卡收费,财政收入一下子大增,这些县长为此受到阎锡山老板的大力表彰。
贫困地方是货源地,上海天津这些大城市则是物流中心,甚至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链,不光是人贩子,有些官员也明里暗里参与,从中牟利。
那时候的上海滩贩,拐卖男童叫“搬石头”,女童的叫“摘桑叶”,拐卖手段通常分三种。
一种是文拐,用食物冰水等哄骗小孩,然后抱走。
一种是武拐,用白药面迷晕,长袍裹住就跑。
还有一种是孩拐,即拐匪在拐来的孩子中挑选聪明伶俐者训练,再派到大户人家当婢女或小仆,相熟后把公子小姐拐到拐匪处……每个拐的背后都是产业链。
搬石头大佬最著名的,是虹口汇司捕房探长尚武,此人一边帮法国人做事,一边又跟黄金荣交情莫逆,还跟潮州三合会勾结,专门贩卖男童到广东、南洋等地。
这些男童运气好的,被南洋富翁买下做义子,可以继承家产啥的;命运不济的就被戏班买走调教为伶人,或者是被有娈童癖的富人买去做“小相公”。
摘桑叶大佬则是公租界老闸捕房探长尤阿根,尤原本只是公租界小赤佬,当过一段时间的拆白党,后来改做人口生意发迹,之后借助黄金荣势力进入巡捕房当差,一路升到总探长。
他和黄金荣交好,又和张啸林换过帖,还跟杜月笙有来往,可以说是人脉颇牛逼了,只不过杜老板很不喜欢他做的勾当,因此没什么好感。
尤老板的“摘桑叶”生意比别人的搬石头做的好,主要是因为女孩子比男的更好卖。
他把从各地拐来的女童收拢到一起,按长相和身段,以及机灵程度分甲乙丙三类。
甲等为状元,主要卖给福州路的长三堂子,也就是全上海滩最出名的高级红灯区。
乙等为榜眼,主要卖给状元楼附近的十几家宁波妓馆。
丙等为探花,价格也最便宜,卖给浙江路、广西路一带的低等妓馆。
虽然杜月笙看不上这些人贩子,但不代表他的心腹弟子里没做这行的。
他的门生里有个叫陈鹤明的温州人,主打“贩黄鱼”生意,就是把黄皮肤的同胞当成黄鱼一样卖到海外,美其名曰“海外务工”。
被卖掉的人有男有女,男的少部分卖到葡萄牙法国,大部分则是去南美洲的矿山和种植园开荒。
女的则是被运往风yue场所,专为国外绅士名流跳舞唱歌,当时海外对三寸金莲颇为迷恋,喜欢看东方女子跳小脚舞,更喜欢当面欣赏古装的春宫戏,挺侮辱女性的。
有的日本记者就专门到法国去拍摄公开发表,让当时的中国被众多国家嘲笑。
痛苦是女人的,暴利则是人贩子的,这些男女在海外的收入,通过海外账户转到陈手上。
他先是合法纳税,之后再层层孝敬,于是乎政府对他选择性无视,杜老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到后来这事被《申报》的史量才先生多次揭发批判,最终法租界和民国政府不得不彻查。
结果就是陈被逮捕,杜老板也没捞他,在法庭上陈供认不讳,最终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从业7年fan卖人口5万多,总收益500多万美金,才判5年也是很感人了。
这些被卖掉的人明知道上了陈老板的贼船凶多吉少,为何还是会选择拿命搏一搏呢?
最大的原因还是穷吧,出去可能会死,但如果一直待在国内,只有饿死的份,反正都是死,不如赌一把。
换句话讲,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愿意拿命开玩笑呢?所以啊,贫穷是人口买卖的根源,正因为如此,共同富裕才显得特别重要。
回顾人口交易史你会发现:发达的地方是fan卖人口的终点,而贫穷地带则是起点。
中国既做过终点,也是起点,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人口交易市场之一”。
但是这个人口并非像北美黑奴那样做劳工,而是主要从事家庭内部分工,常见身份有妾、童养媳、婢女、奶妈、包身工、仆从等。
也就是说,导致人口贩卖猖獗的最重要力量是传统的家庭秩序。说白了就是男人是家里的主角,女人孩子是附庸。
当几千年来都这样想时,必然导致男多女少性别失调、当婚姻市场中的女性数量不足,出于对缺少子嗣的焦虑,买个女人生孩子就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
男尊女卑还带来一种认知,就是妇女和儿童会被认为是一家之主的备用财产,古代诱拐妇女跟偷鸡摸狗一样,属于盗窃罪。
就是你偷了人家男主人的财产,小孩子的买卖有段时间更被认为是正常的,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人都他们生的,命运当然由不得自己了。
家里宽裕时还好,要是走投无路了,那卖掉无足轻重的女眷,给儿子省下更多资源就成了首选。
最诡异的是什么呢?在很长时间里,旧社会都有一种“人们是不得已才卖掉家人”的观念。
而买下某个奴婢、仆人、童养媳或小妾,等于是救人于水火,会被认为是做善事,因为你不买她,她可能就死了。
这也是为何在惩处上,买家定罪比卖家轻的历史原因,法官在几千年的习俗面前也很为难。
因为他们面对重重的阻力,很难一下子判断那到底是拐卖,还是婚姻、收养亦或是随机捡来,咱也只能轻叹一句,然后祝愿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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