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2022年度
黄河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通告
(记者:师露)为加强黄河流域禁渔期管理,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就渭南市2022年度黄河流域禁渔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
2022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二、禁渔区
黄河、渭河、洛河干流及所属的一级支流和通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以及辖区内的渭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人工修建的水库。
三、禁止作业类型
禁渔期内禁止除合规合法的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渔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河湖泊、水库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须按照专项(特许)捕捞有关规定执行。
四、违法处罚
凡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嫌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予以监督、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2185324
特此通告。
来源: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华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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