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某家居有限公司因在自家网店页面使用“不留痕”“不沾油”等广告用语被举报,由于在广告宣传中涉嫌使用无法验证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或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经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轻微且属于初次,能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改正,举报人没有实际购买过涉案产品,未造成危害后果,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版),决定不予处罚。
2021年8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危害不罚、首违可不罚、无过错不罚的立法精神,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实际进行细化,联合江西省司法厅出台了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及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100项,促进刚性监管向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以良法善治夯实江西营商环境“办事依法依规”底板。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对760件案件适用免罚清单,其中不予立案390件,立案后不予处罚370件,共免除当事人罚款约1057万元,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金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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