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2年第30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4月12日起,划定以下区域为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将蕉南街道荷园新村10、11、12、13、14、15、16、27、28、29、30、40、40-1、41号房屋,闽东西路29、31、33、35、37、39、41、43号房屋;城南镇青山路1号伯爵郦城小区6号楼区域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
二、管控区。将荷园新村(闽东西路以南,鹤峰中路以西,祥辉山庄以北)除封控区外的所有区域;城南镇青山路1号伯爵郦城小区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宁德市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2日
END
来源:蕉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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