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它的主要形式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任其风化;后来,有的稍作改进的方式是将死者陈放于专门制做的棚架上。由于置放尸体后任其风化,故树葬也称“风葬”“天葬”“挂葬”“木葬”“空葬”或“悬空葬”。
树葬是树居的反映,因此,树葬也是原始生活在葬俗方面的遗存。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在远古时代,灵魂迷信发生之前,人们弃尸体于野外,如同禽兽对待同群尸体一般。《周易·系辞传》云:“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这是灵魂观念未出现,或为灵魂崇拜尚不发达时期,人们处置尸体的情形。
灵魂观念出现之后,人们便根据灵魂与尸体关系的种种想法,以及关于灵魂阴间生活的幻想来安放尸体,于是产生了各种葬法、葬式,大概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保护死尸,如土葬、防腐葬、悬棺葬等;另一类是消灭死尸,如火葬、风葬、树葬等。
其中树葬这种葬式,在中国文献中颇多记载。《魏书·失韦传》云:“失韦国,......父母死,男女聚哭三年,尸则置于林树上。”《周书·异域上》谓莫奚人葬俗是“死者则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由此可见,树葬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随着人类意识形态的发展而出现,与远古人类所处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有很大的联系。
(2)现代树葬,是将火化后的骨灰埋入地下,在地上不围墓地,不垒坟头,只在地上植树的殡葬方式。
树葬和草坪葬的殡葬方式都是对传统树葬方式中“将火化后的骨灰埋入地下”的殡葬方式的继承,但又与古代树葬方式有着明显的区别:即不“露天葬”风化,骨灰埋入地的地方不围墓地,不垒坟头,在埋入地的地方植树。
其显在优点是:保留了骨灰,保留了埋葬,不保留坟头,把墓地变成了林地,经济文明,节地生态,环保卫生。推行现代树葬方式,在城市和乡村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在城市推行树葬方式,只栽树不立碑。殡葬由过去的经营型改变为今后的公益型,树葬所需土地由国家无偿提供。采取与开发城市森林公园相结合,预留出成片的荒山、荒地,按照松柏园、香樟园、梅花园、桃花园、桂花园、梨花园、樱花园等园林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间距,统一树种,统一编号,统一电脑管理。实现了纪念、观赏、经济等各种价值的有机统一。
在初始阶段,为了满足人们悼念和防火安全的需要,可以设立香烛纸钱鞭炮集中燃放处,逐步使用香烛纸钱鞭炮悼念的方式向用鲜花水果悼念的方式过渡。
在农村推行树葬方式,在骨灰埋入地上栽树的同时,准许立高度不超过30㎝的小型石碑,不留坟头。安葬在丧家人自己的房前屋后和承包地、承包林地中,而且一定要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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