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廊坊中院获悉,4月18日起将恢复诉讼服务中心正常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要严格遵守政府通告各项要求,配合安检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扫码、查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暂不得进入。
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院区。
倡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和当事人通过河北电子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办理有关诉讼事项。对不便于线下或线上办理立案或信访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廊坊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记者李新苓 通讯员高占国)
来源: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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