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试马法庭前往当事人家中,化解了一起因道路通行引发的相邻权纠纷。
原告冯某某、被告高某某系邻居关系。被告于1998年建房时房基占用原告土地,经协商,原告经被告门前2米宽的道路与被告共同使用,保持永久畅通,任何一方不得侵占。2015年7月12日,双方据此签订协议书,当时见证人邻居冯某甲、组长冯某乙及村委会都签字盖了章。协议达成后,被告却多次在道路上堆沙、堆砖,违背协议,影响原告通行。2021年8月,被告在路上拉晾衣绳,堆放杂物,将道路堵住。2022年2月10日,被告更是将晾衣绳上的衣服搭满,使原告无法通行。原告报警后,处理无果。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派出所、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主持双方调解,均未果。两家矛盾进一步激化、隔阂进一步加深。
试马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提前和村委会干部联系沟通,充分了解案情。为打开双方心结,办案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调解,从双方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让双方从长远角度考虑,换位思考,各让一步。最终,被告高某某承诺尽快排除妨碍。双方就道路通行等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高某某按照协议内容,当场拆除了在道路上空拉的晾衣绳,并承诺今后在该道路上不从事妨碍冯某某家道路通行的行为。至此,邻里双方多年纠纷得以化解。
(来源:《西部法制报》2022年4月14日第03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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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记者:李煜
作者:罗俊 黄娟 编辑:王江炜
责编:任丹江 审核:王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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