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州区法院驮卢法庭发出全市首份“判决书债务人自动履行提示”。
何为“自动履行提示”?
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落实司法便民的举措,主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自动履行信息确认书》,向当事人询问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将具体履行方式在民事判决书附件中以表格的方式呈现,以指引当事人自动履行,打通司法最后一公里。
司法为民有成效
在以往的案件中,部分当事人服判息诉后愿意积极履行民事判决义务,却因不知如何履行,或担心不能产生了结诉讼的效果而不敢自行履行等,只能等待法院强制执行,还得额外承担执行费用。
为鼓励当事人自行履行判决、促进执行效率,江州区法院驮卢法庭从便民原则出发,主动推行民事判决书微改革举措,即在民事判决书中增设自动履行提示。
该“自动履行提示”虽非民事判决书主文,但与民事判决书主文一样具有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的作用,既可以警示当事人,又可以起到“先礼后兵”的缓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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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黄华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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