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评论·作家访谈6》,美国《巴黎评论》编辑部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22年3月版,65.00元。
□乔纳森
《巴黎评论·作家访谈》系列丛书,是文学爱好者都喜欢读,也的确值得认真读的书。2012年,该系列的第一种在国内出版时,我曾写过一篇短文《谈谈〈巴黎评论·作家访谈I〉的翻译质量》,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一转眼,十年过去,该系列已经出到了第六种。最近,对照原文,读了一下《巴黎评论·作家访谈6》,发现其翻译质量与十年前大体相当。书中共收访谈16篇,我从前面两篇访谈的译文中选出9处词义理解有偏差的地方,稍加解说,供读者参考。至于其它方面的误译,此次不表。
第一篇的受访者是美国黑人作家、《看不见的人》的作者拉尔夫·艾里森。开篇提到,《看不见的人》获了奖,“作者在获奖感言中既沮丧又欣慰地指出……”(第1页)通常说来,获奖是件喜事,人们不大会感到“沮丧”的。原文中与“沮丧”对应的词是dismay,这个词完全没有“沮丧”的意思,它一般指惊恐或气馁。其实在作家获奖的语境下,汉语里有个与dismay对应得相当精准的词,就是“惶恐”。惶恐,既表达了惊慌,又暗示了惭愧,作为谦辞,非常得体。
艾里森对批评家的工作心怀不满,他提到:“我不想让这话听起来像是我为自己的失败做出道歉”(第10页)原文为:I don’t want this sound like an apology for my own failures。译者把apology的词义理解错了,在这里,它不是“道歉”,而是“辩护”。很遗憾,在一些中型英汉词典里,apology词条居然也没有“辩护”的义项,比如颇受好评的《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但只要我们翻稍微大型一点的词典,就不难查到。如在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词典》中,apology的第二个义项就是“辩护、辩解”。中国人可能有点难以理解:道歉和辩护,二者的意思怎么感觉有点相反呢?为一件事道歉,跟为一件事辩护,可大大不同。其实,《英汉大词典》给出了语源说明,英文里的apology是从希腊文、拉丁文apologia来的,“辩护”的义项要比“道歉”的义项早得多。我们看吴飞译的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华夏出版社版),封面就印着Apologia Scoratis。16世纪的英国诗人菲利普·锡德尼写过一篇《为诗辩护》,题目叫An Apologie for Poetrie。也许因为我平时阅读的英文文献多采用书面语,印象中,apology一词作为“辩护”出现的频率并不比作为“道歉”的频率低。作家艾里森的语言非常书面化,他其实想表达的是:我不想让这话听起来像是我在为自己能力不济做辩护。
第二篇访谈的对象是大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此篇译错的地方颇多,这里只谈词义方面的。开头讲弗罗斯特早年去英国后,“他已经拒绝了无数像乔治亚派一样在当下的潮流、运动中迷失自己的机会”(第18页)。这里所谓“乔治亚派”译得不准确,原文为the Georgians,指的是20世纪初英国的一批诗人,包括沃尔特·德拉梅尔、鲁伯特·布鲁克等。这个诗派名称来源于1910年英王乔治五世登基,后来他们的系列作品集就叫Georgian Poetry。所以比较恰当的译法或许应该是“乔治五世派”——无论如何,“亚”字都不应该出现。
弗罗斯特提到他的母亲:“她是个勤快的人——很支持我们”(第26页)原文为:She was a very hard-worked person—she supported us。这里的support,不能翻译成“支持”,而要译为“供养”,这句是说:她不辞辛劳,供养我们。
弗罗斯特在访谈中提到16世纪的英国诗人理查德·爱德华兹的一首诗:“那是一首很难的诗,里面有句古语:‘当忠实的朋友离去,便是爱重生之日。’”(第28页)引用的句子原文为:The falling out of faithful friends is the renewing of love。其实这里诗人爱德华兹袭用了古罗马剧作家泰伦提乌斯的一句有名的话:“爱人间的争吵是爱的更新。”(Amantium irae amoris integratio est.)如果译者去查一下《英汉大词典》,就会发现,短语fall out的第三个义项便是“吵架;失和”。所以,此处不是“离去”,而是“争吵”。
弗罗斯特朗诵自己的诗:“我读到结尾几句:‘最好死得体面/有买来的友谊在身边/有总比没有好。贡献,贡献!’”(第34页)所谓“贡献,贡献!”,原文为:Provide,Provide!此处的provide译成“贡献”,实在莫名其妙,它的意思实际上是“提早做好准备”。诗人想说的是:“提早准备吧,提早准备!”
诗人讲一则轶事:“有一次我被请去,在四五百名女士面前,让我谈谈如何有闲暇来写作。我说:‘保密——因为这儿只有五百人,而且都是女性——我就像小偷偷一点儿,像男人抓一点儿——现在我的杯子里就有一点儿。’”(第39页)这两句里有三个词都译得不甚准确。开头的原文是:I was once asked in public……此处的ask不是“邀请”的意思,而是最基本的“询问”的意思。开头是说:我曾被当众问及……再看“保密”,原文为Confidentially,译成“保密”就太死板了。在这里,它的意思,相当于《红楼梦》一类小说里会用的“说句体己话”,或者我们日常会说的“我只告诉你们,你们可别跟别人讲”。而译文里的“杯子”,原文为tin cup,这可不是普通的杯子,它是有文化内涵的,译者这样一简化,读者就体会不到那层内涵了。所谓tin cup,一般指乞丐用的锡杯,用来接施舍者给的零钱,有点类似中国人所谓“叫花子的讨饭碗”。所以弗罗斯特紧接着才会说:“听起来我像个乞丐,但我从来不是有意做个乞丐。”大诗人在女士们面前把姿态放得很低,说自己这里偷一点,那里抢一点,要么就讨一点。可中国读者读上面那段译文,怕是体会不到他这层意思的。
我一直认为,从事翻译的前提是准确理解原文中每个词的真正含义。如果连词义都把握不对,想把翻译做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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