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农膜随意倾倒或弃留不仅破坏自然环境,影响农村环境卫生,更是对土壤结构的破坏,损伤土壤肥料,造成作物减产。近日,谭坊镇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查处了一起随意将废旧农膜弃留在田间地头的违法案件,这也是青州市开出的首张农业废弃物随意弃留罚单。
案例警示
4月18日上午,谭坊镇执法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投入品监管科和执法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巡查行动,在巡查至北魏家庙村时,发现村西北角地头堆有1处废弃农用薄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执法队员找到了违法当事人魏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清理。
4月20日,执法队员又赴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整改到位,执法队员当即将当事人带回中队进行调查询问,并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用薄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最终,魏某某被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将认真遵守各项法律规定,绝不再随意弃置废旧农膜。
普通农用薄膜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不仅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还会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产量和品质。在此,希望全镇广大居民朋友引以为戒,科学使用和回收农用薄膜,主动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和秸秆,共建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下一步,谭坊镇将继续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用薄膜等行为,并积极开展入村普法宣传,助力农资废弃物的规范投放和处理。
来源: 信美和谐谭坊 青州融媒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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