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一法院”)和东莞市版权局的版权保护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在东莞第一法院石龙法庭进行。东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版权局局长蔡国康,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林辉芳等人出席了活动,并共同为“东莞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揭牌。
为深入实施国家版权战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充分发挥版权保护的“司法+行政”作用,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提升版权服务水平,为东莞营造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东莞第一法院和东莞市版权局将建立起诉调对接、案件调查协作、信息共享和合作宣传等四项机制。
东莞第一法院民事审判立案庭庭长柯小玲介绍,2017年,国家版权局授予广东省东莞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称号。从法院角度而言,加强版权的司法保护是法院人的职责;而市版权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也需要对版权加大行政保护力度,双方建立起合作机制,可以起到“1+1>2”的效果。
具体而言,一方面,双方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后,可以充分发挥东莞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职能,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纠纷,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让纠纷尽量在诉讼立案前或庭审前解决,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如果调解顺利,基本可以做到当天出具法律文书,司法程序大大缩短。”柯小玲说。
“这是全市首家知识产权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进驻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室。”东莞第一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吴丹表示,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较强,一般调解员可能专业知识不足,不利于纠纷的调处,“版权调解委员会派驻的专职调解员更加专业、更有针对性,可以更加有效化解纠纷;而且有了法院的支撑,当事人对于调解组织也会更加信任。”
另一方面,双方还会建立案件调查协作机制,就证据调查、证据保全、证据移交等方面加大协作力度,提高证据固定准确性和有效力,破解查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难题。柯小玲表示,“在一些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向版权主管部门调查取证,这个机制有利于后续案件处理的便捷高效。”
此外,双方还建立了版权案件信息互报制度,对案件数据、趋势进行对比分析;随时通报典型、重大案件的案件情况;同时对多发侵权主体、多发侵权领域等信息分享,有利于双方掌握版权案件的侵权情况,共同采取措施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双方还会适时组织参加版权保护的交流合作、业务培训和考察活动,加大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版权保护氛围,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今年‘一号文’提出要发展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也就是这些无形资产。所以我们希望这次的合作能够迈出‘构建知识产权诉前保护中心’的第一步”,吴丹表示,知识产权涉及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因此也会关联到市场监管局、商会等不同单位和组织。“如果能够把各主管部门下面的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等都与法院对接起来,那一定可以助力东莞‘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建设,也有利于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记者】于羽佳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作者】 于羽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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