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有关要求,将东湖高新区打造成为中部地区风投创投 中心,全面优化光谷风投创投生态,东湖高新区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于2022年4月14日正式印发了《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 中心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2〕6号)(简称“创投十条”),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创投十条的背景和意义
当前,发展创投风投产业,做大做强光谷创投力量,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一是从外部发展环境来看,国家政策引导资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各地政府竞相重视风投创投发展。二是从内部发展阶段来看,高新区需要进一步培育支持本土创投机构发展,引导创投机构投资本土企业。三是从落实武汉市要求看,高新区有必要出台专项政策,进一步集聚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二、此次创投十条的特点
一是政策力度具备全国竞争力。创投资本政策敏感性较高,“创投十条”政策条款在往年政策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力求在未来五年具备全国竞争力,促进创投资本持续集聚光谷,推动建设中部地区风投创投 中心。
二是重点引导创投机构投资光谷。不同于其他地区基金小镇仅以税收政策吸引私募基金注册落户的做法,“创投十条”充分利用光谷新兴产业基础良好、双创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加大对机构投资光谷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光谷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力量。针对股权投资行业“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的痛点,制定干货支持条款。同时强调点面结合,找寻能够带动股权投资领域改革创新的关键突破点,支持打造更好创投生态。
三、创投十条主要内容解释
(一)“募投管退”全链条奖励
对投资机构“募投管退”全链条进行奖励,针对募资环节,按机构实缴资本给予落户奖励、募资奖励;针对投资环节,按机构投资行为给予股权投资奖励、投早投小奖励、并购重组奖励和投资招商奖励;针对管理环节,对机构高管给予人才奖励;针对退出环节,支持设立S基金,鼓励企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对机构和持股平台给予经济贡献奖励。
(二)强化国有创投和引导基金作用
加大创投引导基金投入,放宽引导基金返投要求,优化管理机制,建立让利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新兴产业。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风投创投,探索开展核心团队持股、员工跟投机制和容错机制试点,进一步激发国有创投活力,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
(三)打造一流风投创投生态
以光谷创投基地建设为核心,完善创投行业管理机制,引导机构规范运营,构建全流程创投服务体系,健全创投专业人才培育、交流和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创投,支持开展各类创投活动,加强光谷创投品牌建设,打造一流投融资生态,进一步促进高新区创投行业可持续发展。
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 中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原文
【字体:大中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