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孙菲
《国家公诉》不是一本专业法学书籍,也不是一本介绍公诉实战经验的教材,而是一部长篇反腐时政小说。作者周梅森被誉为“政治小说和政治大剧”的掌门人,其最为著名的作品要数红遍一时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国家公诉》和《人民的名义》都是站在检察机关视角讲述的反腐作品。
相比《人民的名义》,《国家公诉》这部小说更早问世,其中既有公诉人审查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的场景,又有侦查案件过程中惊喜与失落的描写。拿起这本书时,我恰巧在公诉岗位,而距离我离开反贪岗位已经五年有余。读书的过程,时不时地会代入自己的工作场景,其中的联动效果很是奇妙。
《国家公诉》的故事以长山市大富豪娱乐城的一场大火为开端,这场大火一下子夺去了一百五十六人的生命,到底是有人故意放火还是因疏忽而失火?救火时关键的消防通道为何被门面房占用?其中到底存不存在违法腐败问题?如果有违法腐败,那么又到了什么程度?以长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叶子菁为代表的一批党员干部,带着这些疑问,顶着随时可能被“下岗”的压力,始终尊重事实和法律,最终查明前因后果,将腐败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读罢《国家公诉》,检察长叶子菁留给我的几点印象和感受最为深刻:
一是检察人一定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叶子菁在两名下岗工人大火案查办过程中,面对各方压力,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追求案件真相的道路上,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该定失火罪绝不定放火罪,该捕的坚决捕,不该捕的坚决不捕,该抗诉的坚决抗诉,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法律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从而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施行。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职责,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要绷紧“合法”这根弦,落实依法办案和监督的要求,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是检察人一定要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在大火案及后续反腐案查办过程中,叶子菁顶住各方压力,始终没有放弃职责而有意无意地网开一面。她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将绑着炸药的大富豪娱乐城老板苏阿福带出加油站和闹市区,并且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正气赢得了苏阿福的信任,使得苏阿福从亡命之徒的逃犯转变为真诚认罪伏法的罪犯,并向检察机关提供重要的案件证据和线索。叶子菁说:“宁可不当这个检察长,也不能让谁将来办我的渎职,我只要在这个岗位上待一天,就得守住法律的底线!”这种对案件负责的态度,震撼人心,也值得每一个检察人学习和践行。
三是检察人一定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大火案在未查明之前,存在涉嫌放火罪或失火罪两种可能性,如果案件是放火案,那么相关部门的责任就会减轻,而涉嫌放火的查铁柱、周培成这两个老百姓的命可能就保不住了。以叶子菁为代表的办案人员,发现疑点并及时引导侦查和自行侦查,使得大火案的事实终于水落石出,因绝望而自供放火罪的查铁柱被依法定了失火罪,因难以启齿的原因自认涉嫌犯罪的周培成被无罪释放。查铁柱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他的妻子也去世了,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叶子菁提出要负起责任,与丈夫商量后,决定每月拿出部分工资资助查铁柱的两个孩子。面对性命攸关的案子,叶子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 以有罪口供定案,也不放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的渎职、失职责任。在依法惩处犯失火罪的查铁柱之外,及时为孩子们提供生活保障,用心用情解决查铁柱一家的急难愁盼问题。
检察长叶子菁是一位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人物,这点理想主义正是法律人的初心,也是共产党员的初心。无论是初入职场的法律人,还是久经职场的老党员,不妨翻一翻《国家公诉》这本书,回味并继续坚守我们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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