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331.13万元,较期初增加171.56%,主要是同德超硅注销转入等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7,741.39万元,较期初增加33.65%,主要是报告期同德科创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913.16万元,较期初增加112.91%,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同德科创收到保证金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422.19万元,较上期增加122.32%,主要是报告期贷款增加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5,396.38万元,较上期增加241.91%,主要是报告期爆破服务量增加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7,863.57万元,较上期减少1,356.04%,主要是报告期同德科创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683.72万元,较上期减少30.15%,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生物降解塑料(PBAT)及其原料年产24万吨1,4 丁二醇(BDO)一体化产品生产线项目,工艺设计已经全面开展,详细设计已同步启动,关键长周期设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现场场平、地勘及桩基工程也已完成,已具备全面开工建设条件,倒排工期科学调度,抢时间、赶进度、抓质量,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如在没有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争取在2022年底前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庆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富春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庆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富春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3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云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满足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同德通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仅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也须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4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利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和控股孙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2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云升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通知》,提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一项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云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9.90%,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开始至股市交易结束。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11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10楼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庆文 张宁
电话(传真):0350-7264191 8638196 邮箱:td2@tondchem.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2年4月28日(周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同德化工(股票代码:00236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作为同德化工(002360)的股东,兹委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公司)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 托 人证券帐户: 委 托 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0; 2、投票简称:同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开始至股市交易结束。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5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满足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通”)流动资金需求,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拟定为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和控股孙公司同德通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同德通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仅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也须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2022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名称: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81MA0LHWEEX0
住册地址: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4月7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降解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定的技术和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同德科创总资产48404.05万元,净资产19962.4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7.52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控股孙公司名称: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T337P
住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子产品、金属及金属矿(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煤炭、石油制品(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等;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国内水上运输);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的销售;酒类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895.35万元,净资产1072.3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2.46万元,实现净利润393.08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上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资产等。
2、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3、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同德通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仅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也须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2%,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和控股孙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9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梓正与北京金色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同德化工、(原审被告)刘月霞与(原审被告)北京金色世纪商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民终73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诉讼的基本情况
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与北京金色世纪商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色世纪”)对外投资合作,并与金色世纪、大股东李梓正签订了《对赌协议》。同德化工就与金色世纪、李梓正的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号为(2021)京03民初26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2021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03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判决如下:
1)李梓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6240万元,回购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色世纪商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为260万股,如与实际不一致,以实际为准);
2)李梓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4月18日之前的补偿款732.33万元及后续补偿款(计算方式为“6200万元*[(1+5%)(n-1)+5%*t/365]-6240万元”,其中n为年数,自2017年5月2日起算整年,t为整年之外的天数);
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李梓正所负债务,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2号楼1至4层E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码:京(2019)朝不动产权第0000660号,京(2019)朝不动产权第000661号享有抵押权,有权对上述房产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李梓正所负债务,对北京金色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色世纪商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0万股股票享有质押权,先就本判决第三项的担保实现债权后,不足部分有权对上述股票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北京金色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李梓正追偿;
5)驳回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诉人李梓正与北京金色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同德化工、(原审被告)刘月霞与(原审被告)北京金色世纪商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初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李梓正与北京金色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及事由均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最后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7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2年4月23日届满。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相应顺延。
公司将加快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监 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 进展情况,积极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待换届筹备工作完成后尽快召 开会议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40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2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9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德化工于2020年3月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14,428.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720.00万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13,708.00万元,再扣除后续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115.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2.68万元。截至2020年4月1日止,募集资金13,708.00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73号《验证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21年5月1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11,0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3,871.6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2021年投入金额25.95万元,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共3,845.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3,436.0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11.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在使用期限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8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2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9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德化工于2020年3月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14,428.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720.00万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13,708.00万元,再扣除后续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115.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2.68万元。截至2020年4月1日止,募集资金13,708.00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73号《验证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21年5月1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11,0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3,871.6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2021年投入金额25.95万元,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共3,845.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3,436.0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4月调整至2022年12月。
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自2020年以来,国内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在此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施工。目前,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平台智能综合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已搭建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影响,截至目前,该项目部分数据接口尚未接入指挥中心,软硬件调试等工作还在进行,故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2年12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2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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