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近日,闽清县检察院举行聘任仪式,聘任8名专家成为该院首批技术调查官,这是福州市检察机关首次聘任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官将参与解决公益诉讼及生态检察办案工作中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有效提升公益、生态案件的办案质效,为公益、生态司法检察贡献力量。
“技术调查官”是指在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办案工作中协助解决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或者提出专业意见的特邀检察辅助人员。生态检察部门在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专业性较强的公益诉讼案件,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
技术调查官可以从生态环境和资源、遥感影像、审计、电子数据、文检、痕检等方面具有专业知识或技术专长的人员中聘任。技术调查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会上,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绍雨就技术调查官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角色定位及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并表示县检察院也将继续就技术调查官的管理机制、参与办案程序等方面开展探索,使这一制度日趋完善,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向县人大、政协、政法委报告。
此次首批聘任的技术调查官,涵盖了环境污染、水资源、动植物等领域。闽清县检察院还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及生态检察办案中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以规范技术调查官的工作。
据悉,闽清县检察院将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继续聘任住建、审计等技术专家来担任技术调查官,充实技术调查官队伍,为生态、公益检察注入新力量。
(特约记者 程慧 通讯员 王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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