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衡水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启用仪式在桃城区和平路便民登记网点举行,标志着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规范管理工作全面展开。
上午8时30分,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董华清、政委苏墨谦及支队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等约2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并为首位获得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群众发放牌照。
“我早上7点多就过来排队,很幸运成为了1号车主,我非常高兴。”当日上午,市民董大爷骑着电动自行车早早来到登记网点,在宣传引导区录入相关信息后,按照“先到先得,顺序发放”的原则,获得的“冀T000001”,成为我市“1号”车牌车主。
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分为正式号牌及临时号牌两种。其中,正式号牌以绿色为主色调,适用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以白色为主色调,适用于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又非电动摩托车的车型,同时该类电动自行车被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不得上路行驶。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申请人需做好拆除车辆附着物等准备工作后,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等相关材料或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现场交验车辆。
据统计,登记首日交警支队市区设置展板160块,发放登记单页6000余份,截止至中午12时,全市共981名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来自衡水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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