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南沙区公布了2022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2022年南沙区小学阶段计划招生13129人,初中阶段计划招生7897人。南沙家长关心的幼升小地段,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招生、小升初对口初中等出炉。
《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2022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地段、招生计划》《2022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2022年南沙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和《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启慧学校招生方案》等文件识别下面二维码,在附件中获取。
2022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地段、招生计划
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逸涛雅苑、逸涛半岛、逸涛半岛三期嘉苑、逸涛雅苑四期、南沙城、奥园海景城、创鸿嘉园、珠光御景、广晟海韵兰庭、星河盛世、广晟沁园、阳光城丽景湾、阳光城星悦、阳光城澜悦、阳光城悦然府、阳光城熙然府、富佳花园、裕兴花园、皇家花园、紫茗花园、南北台社区居委(仅限于金洲片区)、金洲村、沙螺湾村、南沙境界、富门花园、小虎村、沙仔村、保利半岛、滨海新城、黄阁保利城、东里村、大塘村、大井村、莲溪村、留东村、新海村、方圆南沙水恋、怡景花园、天宇花园、星河东悦湾、十里方圆、今洲广场、馨悦花园、时代天逸。
2022年广州时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灵山岛金茂湾、金科博翠明珠、越秀明珠天悦江湾、柳岸晓风、华润瑞府、大元村、义沙村、长沙村、七一村、花语阳光(属灵山安置区)、新兴村、前进村、云水雅苑(横沥安置区)、兆丰社区居委、冯马二村、前锋社区居委、灵山岛金茂湾二期、华发天珀、晓风印月、佳兆业悦江府、湾区金融城、江上沄启、曜玥湾、旭悦金湾。
2022年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南沙湾御苑、上湾小区、牛孖片区、南沙碧桂园、明珠花园、海棠花园、美福花园、悠山时光、时代长岛、依山小筑、海力花园、天玺湾、港航华庭、中央郡、南沙金湾、港口大厦、碧桂园蜜柚、坦头村、东瓜宇村、黄山鲁林场、越秀东坡、碧桂园玺悦、方圆星宇月岛、敏捷丽都、倚桂轩、玖玥湾。
2022年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南北台生活区(虎门石矿场)、时代南湾、优山美墅、南沙湾石奥、富力唐宁、印月翠谷、御海山庄、南北台片区、星河山海湾、优山悦海、东苑、中交蓝色海湾、碧桂园海湾1号、南横村、九王庙村、芦湾村、东井村、深湾村、鹿颈村、南沙奥园、珠江湾、晴海岸、观海美寓、玫瑰花园、塘坑村、大岭(界)村、大宏锦绣、景业东湖洲豪园、时代香海彼岸、南沙社区居委、领南星河荣誉、岭南花园、南沙林场、裕豪轩、广南苑、悦伴湾、天悦海湾。
2022年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梅山社区居委、亭角村、庙南村、庙贝农场、南顺二村、新联二村、庙青村、庙贝村、万科海上明月、万科南方公元、麒麟新城、南涌口村、乌洲村、万科白鹭郡、金科集美御峰、保利南沙天汇、佳兆业凤鸣山、凤凰曦岸花园。
2022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金苑小区、丰庭花园、滨海半岛、滨海隽城、滨海悦城、滨海御城、碧桂园豪庭、云山诗意、时代云图、翡翠公馆、滨海花园、滨海水晶湾、滨海珺城、广隆苑、心意华庭、星河丹堤、茗荔雅苑、云麓半山、中大城、板头村、大冲村(大涌村)、广隆村、越秀天珹、中盈一海里、富力天海湾、通大旭日园、红岭社区居委、新隆苑、星河智荟。
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万科府前花园、龙光棕榈水岸、叠翠峰、璧珑湾、蕉门村、坦尾村、东湾村、颐德湾尚、金茂湾、中铁海语熙岸。
2022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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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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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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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小学招生日程
5月6-5月10日: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21日-23日:公办小学审核资料。
6月10日前:公办小学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
6月25日: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8月25日-26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资料。
二、民办小学招生日程
5月10日-17日:民办小学网上采集信息(分类招生及社会招生)。
6月2日-8日: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14日: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20日-22日:家长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6月25日: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7月18日-22日:民办小学第一次补录。
8月22日-26日:民办小学第二次补录。
三、公办初中招生日程
5月6日:办理返区生、返穗生手续。
6月9日: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志愿填报。
6月23日: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并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7月9日:公办、民办初中新生注册。
四、民办初中招生日程
5月23日-30日:民办初中网上采集信息(直升、分类招生、社会招生)。
6月16日-20日: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直升及分类招生不需填报)。
6月28日: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7月9日:公办、民办初中新生注册。
7月18日-22日:民办初中第一次补录。
8月22日-26日:民办初中第二次补录。
一:小学的招生对象
一般为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也就是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如果在2022年8月31日前仍未满六周岁,则不是今年的招生范围。
二:地段生如何入学
地段生是指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地段生根据招生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如对口公办小学学位不足,按“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按照顺序和公办小学的学位数安排入学(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相同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读对口公办小学的,则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对于地段学位充足的学校来说,一般地段生基本可以入读,如果地段学位不足,就要看入户的先后顺序。比如去年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地段就是人户一致超员,有26名儿童统筹到其他学校。
三:界定“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地址一致,入户该址时间须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含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当日),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这里可以看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入户必段在招生计公布之前,否侧未必能百分百入到地段。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止至当年招生计划公布之日),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四:界定统筹生
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小学学位:
1.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由于排序靠后而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2.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其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 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4. 未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日前办理入户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5.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6. 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广州市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
7.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下同)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8. 具有南沙区户籍,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且未依规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儿童。
9. 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按照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节点
5月6日至10日在统一的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
六:南沙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要准备的材料
(1)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及适龄儿童本人页);若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
(2)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这里要注意,有些市民的免疫接种因一些原因未完全接种,到时要社区中心审核确认接种完毕,所以建议市民尽早按计划接种完毕,免得后续审核时麻烦。
七:入学资料核验、录取结果及注册
一般市民通过网上成功报名,网上审核后会收到相关信息,通知相关资料的验核,有些采取现场,有些采取网上或是发送邮件等,按指引办理就可以,这点也是相当重要。一般报读的学校会有人负责跟进。
今年审核时间为5月21日到23日。地段生6月10日前确认录取结果。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注册了,今年注册时间为6月25日,之前报名时候的资料留着,注册时有些会用到。
八:两个重要网站
1:南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http://www.gzns.gov.cn/gznsjy/gkmlpt/index
2: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非开放期不能用)
其他常见问答
问题1:合作办学学校的招生方式是什么?答:合作办学学校按照当年招生计划的51%就近入学、49%资源共享,使得每一个南沙学生通过电脑派位都有报读优质学校的机会,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
问题2:报名合作办学学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含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当日)具有南沙区户籍和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问题3:合作办学学校的招生如何报名?答: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就近入学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读合作办学学校的学生,可向其毕业小学提交申请(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2.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资源共享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读合作办学学校的学生,可向其毕业小学提交申请(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各小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产生本校参加全区电脑派位名单并公示。3.若学生同时符合就近入学和资源共享报名条件,则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合作办学学校中的其中一所学校。
问题4:就近入学录取名单如何产生?答:在合作办学学校招生范围内若符合合作办学学校就近入学报名条件人数少于报读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多于报读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问题5:资源共享录取名单如何产生?答:1.2022年合作办学学校初中面向全区资源共享招生,按照合作办学学校资源共享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全区电脑派位人数。各小学参加全区电脑派位的该部分计划数按照该校南沙区户籍毕业生人数占全区户籍毕业生总人数比例进行计算。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各小学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该校资源共享计划数,则全部参加全区电脑派位;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多于该校资源共享计划数,则由各小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产生参加全区电脑派位名单并进行公示。3.各小学将公示后的参加全区电脑派位名单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问题6:我报名了合作办学学校中的一所学校但未被录取,该如何升学?答:未被合作办学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相应的公办初中。敬请各位家长密切留意区教育局发布的时间安排,并准备好相应的报名材料。
问题7:小学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今年的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至2022年8月31日前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的招生范围。
问题8:初中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今年的招生对象为2021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问题9:地段生如何入学?
答:地段生是指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地段生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如对口公办小学学位不足,则根据适龄儿童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按照顺序和公办小学的学位数安排入学(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相同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读对口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管理权限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问题10:义务教育阶段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是否开设非起始年级?
答:义务教育阶段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开办当年只招收起始年级。
问题11:怎样界定“人户一致”?
答: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地址一致,入户该址时间须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含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当日),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
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至当年招生计划公布之日),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
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问题12:如何界定统筹生?
答: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小学学位:
1.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由于排序靠后而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2.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其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4.未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日前办理入户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5.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6.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广州市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
7.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下同)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8.具有南沙区户籍,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且未依规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儿童。
9.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按照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初中学位:
1.如对口公办初中学校学位不足,则根据适龄少年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按照顺序和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数安排入学,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读对口公办初中学校的适龄少年。
2.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少年在对口初中学校在读7-8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
4.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在户籍区无房产,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且具有南沙区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
5.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按照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13: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怎样报读小学一年级?
答: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的流程报名:
(一)网上报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http://zs.gzeducms.cn(非开放期不能用)。
(二)学校现场审核资料。登记生效后,于5月21日—23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问题14: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要什么材料?
答: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及适龄儿童本人页);若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
(二)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
(三)《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
问题15: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
答: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至23日,向居住地附近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学校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递交材料所指定的学校并非最终入读学校,最终入读学校由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问题16:公办初中如何招生?
答: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区、外市返区生)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学生户籍地所属公办初中学校。
问题17: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和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七校”)初中如何招生?
答:遵循平稳有序的原则,七校初中继续按照当年招生计划的51%就近入学,49%资源共享,招收具有广州市南沙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使得每一个南沙学生通过电脑派位都有入读优质学校的机会,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
问题18:具有本区户籍并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怎样报读初中一年级?
答:具有本区户籍并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公办小学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审核并安排学位。
问题19:具有南沙区户籍但在南沙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如何申请回南沙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答: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南沙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南沙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
问题20: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下同)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二)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及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三)九年制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简章和公告须向区教育局报告,同时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问题21:咨询电话及信息查询
(一)咨询电话
1.区招考办(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南沙传媒大厦1楼):39050023
2.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和乐一路6号):34902098、34911938
3.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府前路7号):34986323、34986326
4.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场路45号4楼):84926803、84926806
(二)信息查询
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相关信息,请通过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zns.gov.cn/gznsjy/gkmlpt/index)查询。
来源:南沙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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