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配送人员没有获取“电子通行证”,仓库老板却屡次派员工送货,只为节约运输成本,结果双双被警方处罚。
5月2日16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宋朱刚在场北路康宁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满载货物的电动自行车疾驰而来,电动车驾驶员被民警拦下核查时,紧张的神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要求其出示寄递人员“电子通行证”时,电动车驾驶员江某称自己并未取得该通行证,只是出来帮老板跑腿送货。
为进一步核查情况,民警立即将江某带至庙行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江某系某副食品存储仓库的员工,由于老板林某为节约运输成本,在明知江某未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屡次派遣其从仓库内运送货物给买家。
目前,员工江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宝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样,店长林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并有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情节,被宝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针对其林某私自营业的情况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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