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喜欢养动物,
还有人喜欢养野生动物,
但他们不知道,
把野生动物当作宠物来养,
极有可能触犯法律!
5月4日,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
东江派出所生态环境保护中队
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
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
现场抓获一名违法饲养鹦鹉的犯罪嫌疑人。
涉案鹦鹉
5月2日,七星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条线索:有人在花鸟市场里展示其饲养的鹦鹉。在很多市民看来,饲养鹦鹉似乎没什么值得关注的,但民警却对这一线索高度重视。因为大多数鹦鹉都被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法公约》中,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出售名录内的动物,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办案民警介绍,虽然鹦鹉种类繁多,但只有三种鹦鹉不在名录内,即: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经过调查,民警找到了位于花鸟市场内的这家门店,看到了这6只被展示在店内的鹦鹉,其鸟体为绿色,脸颊和颈部为灰蓝色,经过鉴定,系亚历山大鹦鹉。这种鹦鹉是列在名录内、受到国家保护的鹦鹉,饲养这种鹦鹉的人,已经涉嫌触犯法律。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饲养这些亚历山大鹦鹉的人,是灵川籍男子秦某。秦某交代,自己从小就喜欢鸟类,此前也养过鸟。几年前,他对羽毛艳丽的鹦鹉产生了兴趣,认识了一些有同样爱好的朋友,也时常会去周边城市花鸟市场收购鹦鹉回桂林饲养和出售。5月1日秦某在柳州逛当地花鸟市场时购得该批鹦鹉,其称并不知道亚历山大鹦鹉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目前,警方已将六只涉案鹦鹉通过动物救助的方式,移送给了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秦某已被七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目前正在侦办中。
民警调查发现,秦某是不折不扣的爱鸟之人,近年来自己也投入大量资金饲养各种鸟类。被抓后,秦某觉得自己有点“委屈”。
“爱不是错,但要找对爱的对象,要有正确的方式。”民警表示,申请野生动物驯养资质,需要一定的硬性条件。市民想要饲养宠物,尽量选择猫、狗之类的伴生动物。
来源丨平安桂林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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