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判决书显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航公司)一名乘务长,在飞机延飞期间,到飞机洗手间更换内衣并拍照,后上传微信朋友圈,并配文“飞机延误了,我立刻来洗手间试试新品:裸感。体验感:真的跟没穿一样,超级无敌舒服。这么长时间一直穿的是裸吻内衣,所以,我的胸型也升杯了。这款裸感,我穿75B”。很快,这位空姐也认识到此行为不妥,在朋友圈发出十分钟后将其删除,但依然被人截图举报了。
南航公司认为,空姐此举,在执勤期间从事私人事务,在飞机洗手间内拍摄不雅照片并上传朋友圈,是无视飞行安全之行为,同时,严重违反了南航公司的管理规定,也给南航公司的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故解除与空姐的劳动关系。
空姐不服,认为此举并未影响飞行安全,也没有给南航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同时也未给南航公司的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在向南航公司申诉无果后,空姐委托律师提起了司法程序。
劳动仲裁委及一审法院认为,空姐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南航公司并未证明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也没有证据证明影响飞行安全,同时并无证据证明给南航公司造成声誉上的不良影响或经济上的实际损失,故确认南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
南航公司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二审。二审法院认为,飞机飞行涉及多数的不特定的人民财产安全,航空公司负有高度的安全责任,也理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规范以保障飞机上的人员及财产安全。空姐的行为,与其应履行的职责相违背,虽然航班最终没有出现飞行安全,但也并不代表该行为是可以容忍的。而且,这位空姐作为南航公司的一位乘务长,一言一行均能代表南航公司的形象,这位空姐在朋友圈发布不雅照片的行为,有损南航公司的形象及公序良俗。空姐的行为也被人截图举报了,足以说明该行为并非影响轻微。所以二审法院认为,南航公司解除与空姐的劳动关系之行为,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空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律师认为,二审法院的观点并无不妥。这位空姐在飞机上的洗手间拍摄不雅照片,并上传朋友圈的行为,毫无疑问会给其所在的南航公司及空姐这个职业造成不良的影响。飞机不同于其他的交通工具,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大事,一趟航班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机组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最大地保障飞行安全。如果这一次支持这位空姐,以后不排除会源源不断地出现后继者,这并不利于飞行安全。
朋友们,你们认为,南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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