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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杀人、疏离的父母、底层阶级的家庭、暴力与贩毒,这些看似不断出现在台湾电影中,探讨青少年、底层人物议题的元素,要如何从更崭新的角度切入而不至于老调重弹?
我认为《该死的阿修罗》在这一点上是成功的。
媒体不再成为唯一祸根
在《该死的阿修罗》中谈到了舆论的力量,但却没有直接将这股力量归咎于所谓「万恶的新闻媒体」。
这里并非要全盘否认媒体造成的影响,但真正将媒体推向乱源的始终来自于人性。
剧中我们鲜少看见新闻媒体在杀人事件后直接的影响,而是透过角色间的对话去认知到现在外界是怎么想的──痛心的被害者家属、对加害者的攻击与威胁、杀人者唯一死罪。
这些元素必然也都存在于新闻报道,但即便没有了新闻,这些想法仍然深植在大众心中,因为,当人们心中和平世界的图象被破坏时,我们就会企图归因:
因为他的家庭不正常、因为他从不展现怜悯之心、因为他与社会格格不入。
各种理由,让我们确信这个世界依然是善恶分明的,我的善良是正确的、他人的恶是不可原谅的。
而媒体在这之中的角色则是将这些想法催化、放大,说出人们心中想说而不敢说的,
让人们更加坚定自己心中嫉恶如仇、赏罚分明的心理机制。
但,如果今天杀人的「灾祸」是发生在你身上的呢?
如果善恶不是选择,而是命运与偶然
这个说法是危险的,但我想要讲的是罪的另一种可能性──
偶然
和身边的朋友聊过,发现有不少人都做过类似的梦,在梦境中发现自己杀了人。我也曾梦见自己连续杀了几个无辜的人,但对于行凶的细节一无所知,只看到满地的鲜血跟血衣。
不过,整个梦境最痛苦的部分在于,每个人都指控我杀了人,包括家人、朋友、最亲近的人等等。
而我也「知道」我杀了人,这是即便被原谅都无法抹灭的罪孽
。我的善良荡然无存,因为我杀了人。
然而,当人犯下了这个极恶之罪后,他就完完全全是一个恶人了吗?
在卡缪的《异乡人》中,主人翁同样也杀了人,同时,
作者也花了很长时间的铺陈这位主角是如何地与社会「格格不入」
,例如在母亲的葬礼上未落泪、母亲去世后还与女孩子展开热恋,看上去不是多大的罪孽,但已经足以将一个人从社会中定罪。
而在主角杀人的当下,他似乎也不清楚自己当下为何会开枪、且连发四枪。不论别人指控他本质如何的恶、如何的不肖(显然都与此案件无关),但他都不觉得那些足以审判他的罪恶。为什么杀人?
他心底也知道,或许那就是纯粹的偶然,心中所存之恶被偶然地发酵
,就如那位帮他出庭供证的朋友所说「灾祸降临于此」。
要知道,什么都不足以成为一个人可以杀人的理由。但社会要把罪孽加之于人实在太容易,又有多少是与他所犯下的罪行相关的呢?到底是因为他杀了人所以犯罪、还是因为他在这个社会无容身之处所以该死?
把一个恶人还原成一个人
导演楼一安在映后谈到,他拍电影时所想的,正是
「怎么把一个恶人,还原成一个人的样子」
。在他的恶行之下,还存在着哪些人性的面容?而那些看似善良无辜的他者,又能全然地远离恶吗?
延续上一段对于恶的理解,在《该死的阿修罗》的剧情中,我们看见在现实中压抑却在虚拟世界中称王的公w员、把工作的怒气发泄在伴侣身上的上班族、无法翻转家庭阶级而埋没天赋的少女、无法表达恋慕的人,这些角色都因为无法成为自己、无法表达最真实的情绪,使得愤怒油然而生,进而在心中种下了「恶」的种子。
就像剧中的记者「霉菌」(莫子仪饰)所说,
身为随机杀人案目击者的他,在当下差点失手杀了嫌犯詹文(黄圣球饰),是不是也差点成为了众矢之的的恶人
于是,在第二段结局中,导演引着大家经过「奈何桥」,
透过偶然的剧情安排,将原本的「受害者」角色翻转为「加害者」
,这全然是对善恶价值观的一种挑战,也是我认为本片最大胆的部分。
在第二次的命运中,每个人依然带着自己的生活困境与愤怒,相遇并产生连接。但却因为命运的转换,将受害者与加害者的位置对调。
这里的设计其实也相当巧妙,就像前一段所提及的:
善恶一念间,但人在这之中却是没有选择权的。
在第二段故事中,琳琳(王渝萱饰)至夜市赴约采访前依然与妈妈发生冲突。原本妈妈会拿酒瓶砸伤琳琳,导致她无法前往夜市赴约,但在第二次的命运中,却「偶然地」因为助听器的声响,阻止了妈妈的行动,让琳琳能顺利前往夜市,并遇见了原本要到夜市对群众「试枪」的詹文。
而这一场相遇,完全改变了詹文后续的命运。
在第一段故事中那个愤世嫉俗、生无可恋的加害者詹文,到了下一段故事却又成了悲痛欲绝、愤怒无比的受害者家属。听来讽刺,却相当值得反思:
善恶之间的确是一个念头,但会不会有时候,就是在一种命运的偶然下,影响了我们最后走向的道路?
电影中詹文因杀人入狱,在审判的过程中,却看见他死都不愿意道歉、不愿意解释当天的「不小心」,毫无「悔意」。但他是真的没有后悔吗?
表演式的道歉,还是修复式的和解?
电影中詹文因杀人入狱,在审判的过程中,却看见
他死都不愿意道歉、不愿意解释当天的「不小心」,毫无「悔意」。
但他是真的没有后悔吗?又或许他是认知到这个「道歉」着实毫无意义?道歉究竟是为了什么?因为一句「我不是故意的」,杀人罪就能得到「原谅」了吗?还是只是因为大家希望「看见」他的悔意、希望他得以因此减刑?那么,这样的道歉还有意义吗?
从这里就能看见「修复式正义」加入的重要性。
修复式正义不是要求受害者原谅、或是不处罚加害者,而是进一步思考:在加害者获得处罚后,被害人因伤害产生的仇恨该如何修复?我想,那就是所谓宽恕。
心理师蔡宇哲博士曾这么解释:原谅和宽恕是不同的,没有人可以强迫受害者去原谅、去当作这一切没有发生。宽恕的意义是:
「我愿意放下对你的仇恨,放过自己、并且好好前进。」
因此,修复式正义需从梳理加害者的犯罪脉络开始,并让加害者了解到:自己行为造成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他是否真的知道自己「错了」,并真心诚意地道歉?
修复式正义需要缓慢前进,但社会上对司法的压力与对加害人的不谅解,让我们很容易忽略这个过程
。在这个人人喊杀的时代,社会是否能多一点宽恕?
「我们都已经自顾不暇了,还要理解一个犯罪者?」这是人们最普遍的不满,也是人性。但我想,能抵抗人的劣根性的,也只有清楚的意识了,能不能让大众逐渐存在这样的意识?
有意识地认识到,人都不是完美的,
你所做的键盘定罪行为,只不过是在透过贬低他人来成就自己的优越感
。在发生社会案件时,是否能先内化回到自己身上,有意识地检讨自身的价值观、与他人相处的互动,是否也有需要改善、需要进步的地方?
不需符合典型,陷入加害/被害方的二元对立
写到这里,或许已经有很多人质疑:是否因为我不曾成为受害者、受害者家属,所以我才能冷血地同理恶的那一方?这也是我不断丢给自己的问题。
如果今天换作受害的是我的至亲,我还能在这里理性的辩论凶手的善与恶吗?
老实说,我也无法确定。
但我永远忘不了王婉谕在面对自己的女儿小灯泡当场被杀害,第一时间却站出来面对媒体的那个景象
。为了不让媒体错误报导,王婉谕亲自描述事情经过,她没有崩溃、愤怒,反而是直接点出了社会结构性的问题,并要大家开启理性的对话空间,也让她被称为「非典型受害者」。
这里并不是要呼吁每个受害者都要成为这个样态,但这个社会是不是能多一点接受「不一样」?
不论是加害者、被害者、或是愤怒的「群众们」,我们不成为那个典型也可以是正常。
这是文章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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