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0日,太阳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有关出售公司的出售事项的须予披露交易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2022年5月10日,卖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本公司)与买方订立有关出售事项的买卖协议。根据买卖协议,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待售股份,代价为1港元,待售股份为卖方在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此外,买方为一间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的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协议内容提及,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天结欠(i)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的贷款甲本金金额人民币约3亿元(相当于约3.67亿港元),每月利率为1.5%(相当于每年约18.0%),以深圳联天的应收贷款人民币约5.02亿元(相当于约6.14亿港元)作抵押并由公司以贷方甲为受益人签立担保;及(ii)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的贷款乙本金金额人民币1.8亿元(相当于约2.2亿港元),每月利率为1.5%(相当于每年约18.0%),由公司以贷方乙为受益人签立担保。
根据买卖协议,买方同意竭尽所能促使公司就贷款甲及贷方乙作出的该等担保得以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出售公司甲为投资控股公司及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出售公司乙为投资控股公司及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钟健华为独立第三方。钟先生亦持有贷方甲的50%股权;贷方甲、贷方乙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出售集团甲录得未经审核综合负债净额约4.65亿港元。出售集团乙录得未经审核综合负债净额约0.77亿港元。出售集团乙的主要资产为一个位于安徽省巢湖市的物业项目的发展中物业,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公允值为人民币约2.88亿元(相当于约3.52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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