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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傅云山,男,1971年7月5日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里则街道傅东村18-2号,公民身份号码372301197107052450。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陈法官 0543-8133277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王春月 身份证号码: 372330199803026169
家庭住址:邹平市魏桥镇东码头村300号
未履行金额:273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配合本院对被执行人王春月予以实际控制的,给与举报人10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4262658(管法官)
邹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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