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21年3月,张某在京东APP购买一部苹果11pro max手机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其妻子。因为经济紧张,张某产生低价购买组装机然后退货来骗取正品手机的想法。后其采用组装机冒充正品手机退货的方式,骗取京东APP平台的手机退款。经鉴定,该苹果11promax手机价值人民币9292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苹果11pro max组装机依法予以没收。
案例解读
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载明: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认罪认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赔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
当下,网购凭借方便、快捷以及无理由退换货等优势,成为越来越多人喜爱的购物方式。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不是法外之地,利用小伎俩来谋取不义之财,换来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切勿以身试法。
作者:刘克政
编辑:刘庆萍
审核:廖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