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码不放松,社会经济发展稳步向前,上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下久久为功,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为有效保障执行措施落到实处,以挽回当事人的经济财产损失,5月10日,执行局卢法官一行4人一天之内奔赴两市三地调查处置被执行人谢某某的名下财产,成功查询到被执行人家庭用车一辆,并请其父亲督促引导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被执行人谢某某驾驶的微型车往忻城县方向行驶至一小段夹弯路段,超越同向前方的一辆两轮摩托车时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及其后座乘客死亡,交警大队事后认定谢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调查得知该微型车仅投保了交强险及10万元额度的商业险,而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谢某某需要赔偿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94.45余万元,保险赔偿额度远远不足以偿付全部事故赔偿金。于是,申请执行人提出希望执行法官能到当地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财产状况,以便能尽早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执行成效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自始至终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为加快执行进度,卢法官来到被执行人谢某某家中调查,因谢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其家中仅有父亲谢某在家。谢某刚开始对卢法官一行人的到来保持警惕,经过卢法官耐心细致地动员,谢某表示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并放下戒心。经过与谢某交谈,卢法官详细了解了其收入和目前的资产状况。谢某表示家中有一辆本田牌小汽车,可将之用于偿还债务,而其户口为农村户籍,经济承受能力有限,需要每年务工分期一点一滴地偿还。最终,在卢法官的努力下,该案件取得了初步进展,为后续赔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官提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汽车已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了生活必需品,在注意安全行车的同时不要忘记给自己的爱车添加一道保险,不仅要按照法律规定交纳交强险,还需要足额投保商业保险,以保证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有足够的保险金赔偿。
图文/韦宏东 谢耀轩
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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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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