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杨红波 通讯员 郭秦森
黄某某系小学六年级学生,其追索抚养费一案2020年年末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黄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时无法开展,黄某某母亲打零工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2021年7月下旬,修武县境内遭受洪涝灾害,黄某某与其母亲寄居的老房严重受损,岌岌可危,其母亲因灾情被迫中止工作,母子生活陷入困顿。
修武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及时告知并指引黄某某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过三天的调查取证和入户走访,在确认黄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后,研究决定给予救助并及时向黄某某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解决了黄某某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黄某某安心回到了学堂。
洪涝无情人有情,司法救助暖人心。本案司法救助中,修武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尽快给予的适度救助,既突出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又彰显了“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理念。
据了解,修武法院黄某某申请抚养费纠纷司法救助案获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司法救助案例。
修武法院以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救急救困、应救必救”原则,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行司法救助职能,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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