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日前,辽宁大连市教育局印发《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该《实施方案》一经发布就引起了老师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制度最早起始于2014年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教育部随后开始在全国各省选定地方进行试点并于2015年和2017年分两批公布了49个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2019年5月在湖北召开了集中调研活动,当年的11月在四川成都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同时教育部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将于2020年全国推广实施并在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得到确认。
但很多地方在实施旨在通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以打破管理体制障碍、盘活教师资源、缓解乡村学校结构性缺编问题、有效促进县域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管校聘改革时因为曲解出现了诸多不合理不公平的做法,尤其是简单地将落聘落岗的教师异地流动到乡村缺编的薄弱学校,最后反而使得城乡教育资源的差距加大。
教育部为此在2020年年底曾就各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改进意见,2021年2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这实际上是对教育部改进意见的回应和对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纠偏。“双减”政策之后,北京、上海、武汉等地也进行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
这次辽宁大连市教育局印发的《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算是开启了真正的教师交流轮岗,有三点值得关注:全员、人事、职评。全员指的是义务教育阶段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或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五年内都要完成交流轮岗。
人事指的是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人走关系走”;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2年。
职评指的是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优先评聘;本辖区学校在本校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