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南部县蜀北街道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我家签订协议,将我家老房子拆除后用于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出售。协议约定了还房人数,还房标准,还房位置,还房时限(18个月)等内容。
2018年开始还房,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不按协议履行,只给180平方住房,因与协议内容相差甚远,我们没有签字。因多次协商未果,便向南部县信访局信访,县信访局又将信访件转蜀北街道办办理。南部县信访局和蜀北街道办都联系我们司法维权。
该案于2021年3月由西充县法院开庭审理,7月中旬收到法院判决。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服从法院的判决,南部县蜀北街道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没提起上诉。判决撤销了蜀北街道办的180平方米还房决定,限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日内依法重新做出还房决定。但到目前为止,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政府相关部门却没有进展,律师多次沟通无果。
我是一名21年党龄,16年服役经历的退役军人,从2012年到现在,已经过去快10年了,我们有依有据有理有节的反应诉求,却经历了心酸曲折的过程。
南充市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民告官,法院判决生效,南部县相关部门不履行”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20年3月对该问题进行信访,蜀北街道办事处已进行了回复,您不服当年的处理意见,向南部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南部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对您的复查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3月西充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撤销了蜀北街道办事处的还房决定,同时限被告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重新作出拆迁安置还房决定。待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安置还房决定后,蜀北街道办事处根据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决定落实。
答复时间:2022-05-13 08: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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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发了狠
这篇花花不到100
小编本月就得喝西北风
拯救小编全靠你的一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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