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身困孤城,心犹在远方的行家,对纵横四海的快意人生,心向往之。
而今天要说的这位券业人士,已经达成了“七进七出”的成就:入行11年,从经纪人到营业部总经理,目前已经转型投行领域。这是怎样的逆袭故事?
一份厚重的券业履历
生于1986年12月,现年尚不满36岁,他却有着一份沉甸甸的履历。
行家通过中证协证券从业人员信息和伟海精英数据,对其券业生涯列出了简单的“流水账”:
2010年11月,正值本命年的他,首次进入了券商领域:入职中投证券常州晋陵中路证券营业部,职位为一般证券业务。
三年后的2014年7月,他加入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现为南京太平门东街营业部),执业岗位切换为证券经纪人。
2015年1月,他回到中投证券,任职于常州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原晋陵中路营业部),执业岗位同样是经纪人。同年7月,他转岗为一般证券业务。而当时正好是股市历史高位后的暴跌。
2015年12月,他的执业机构已经“跨省调动”到马鞍山雨山东路证券营业部。在他于2017年8月离职后半年,这家网点更名为中金财富马鞍山印山路营业部(戳这里>>)。
2018年6月,他登记入职国盛证券,但在当年7月便离职注销,原因未知。
一个月后,他于2018年8月登记入职华金证券常州龙锦路证券营业部,并迅速成为这家营业部的负责人。
2020年3月,他加入联储证券,任职于债券融资部。
2021年8月,在35岁生日之前,他回到了方正证券,任职于固定收益总部。
此时,距他以经纪人身份离开方正证券,仅过去了六年零八个月。
一项精准的承揽创收
对财富管理条线较为熟悉的行家,本拟关注这位券业人士在营业部总经理任上的展业情况,却有了意外的发现。
话说,2018年7月11日,方先生与华金证券常州龙锦路证券营业部(简称:龙锦路营业部)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岗位为营业部副总经理。或许,此时他可以充满自信的拿出名片,标注:“方总”。
2019年5月16日,华金证券债券承销部提交投行业务项目二类立项申请,为伟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伟驰控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销项目。在这份《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申请表》中,载明协同承揽部门为龙锦路营业部。项目承揽人为时任营业部总经理的“方总”,以及一位刚刚入职的券业新人。两位的贡献比例为“八二开”。
中证协信息显示,后者为大专学历,此前没有证券从业经历。他于2018年11月加入华金证券,任职于龙锦路营业部。彼时,正是“方总”的手下。
经华金证券审批,这一投行项目计划于2019年5月中旬完成立项,5月下旬签订协议,6月上旬询价、路演,6月中旬完成销售。
或许因为伟驰控股是一家常州本地的企业,立项之后,这一债券项目推进为顺利。2019年5月28日,伟驰控股与华金证券签订销售服务协议。并于2019年11月22日,伟驰控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分销销售。在此前后,“方总”因工作需要两次出差。
2019年12月20日,伟驰控股与华金证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由龙锦路营业部、华金证券完成销售,伟驰控股支付销售服务费。
至此,这一单落在营业部的债券承揽项目,总收入为420万元。依据华金证券《协同激励指引(暂行)》的规定,承揽方的提成奖励比例为22%。也就是92.4万提成。
另据中证协券商排名,华金证券在2019年位列第44位,债券主承销收入1.08亿元;2020年升至第31位,债券主承销收入2.35亿元,足足翻了一番。
在发债完成之前,方先生的任职有了新的变动。他于2019年10月与华金证券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岗位调整为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
然而,本次升迁之后仅过了数月,2020年2月20日,他就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从后续来看,或许正是因为“分润”产生的纠纷。
一场获胜的讨薪诉讼
离开华金证券后,方先生曾向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新北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龙锦路营业部、华金证券支付差旅费用以及业务提成18.48万元。
2020年11月,新北仲裁委做出裁定,华金证券一次性支付差旅费4349元,驳回了其对项目提成的诉求。
其后,他为向老东家“讨薪”,两次对簿公堂。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简称:新北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对差旅费没有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当事人所主张的业务提成费用是否应予发放。
新北区法院指出,当事人虽为营业部的负责人,但相关项目的审批需要报送公司总部批准立项后实施。案涉项目的立项资料明确载明承揽人员及分成比例,并且经过公司总部人员的审批,故应按审批立项的结果发放提成费用。虽然华金证券辩称当事人伪造了立项审批表,但未提供证据证实,且在后续的立项审批、款项发放等阶段均未提出异议,故对该辩解不予采信。
法院同时认为,他更多是以领导身份参与,且项目未完成时已到公司总部工作,据此酌情扣减部分提成。判决由华金证券支付差旅费4,349元,按60%的比例支付提成110,880元。
耐人寻味的是,新北区法院认为,华金证券虽有相关规定,但在业务提成具体发放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客观上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应引起注意。
其后,华金证券上诉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常州中院),并称前述提成分割依据系当事人“变造”所致。
常州中院二审认为,华金证券作为用人单位,具有证据优势地位,但并没有提供证据否定《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申请表》以及项目的审批的真实性。常州中院据此认定,华金证券的主张事实依据不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这起案件,也成为华金证券目前唯一一起有公开判决书的劳动争议案。
一笔等待审批的发债
回想2017年的巅峰时刻,全行业证券经纪人数量一度多达9.1万名。但如今,这一群体已经大为“缩水”。
而本文这位曾经的证券经纪人,在其从业的11年里,从营业部到投行的跨度,或许走得也是不容易。同时,也从一个侧面证明其优秀之处。
在发稿之前,行家瞥到了一则颇为巧合的更新。
伟驰控股此前于2019年11月发行的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而在今年2月14日,伟驰控股申报了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于5月11日收到了第二次反馈意见。
这款拟发行金额20亿元的“小公募”,两家主承销商分别是方正承销保荐和中泰证券。联系起那位曾经的经纪人,其中,是否另有玄机?我们从中又能得到什么启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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