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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需要把全球共识与中国特色、独立自主与开放发展、理论创新与技术创新结合起来。
本文作者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单志广,文章来源于《人民邮电报》2022年5月18日。
数字经济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大局,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疆域。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培肥数字经济的制度土壤,已成为数字时代彰显中国之治的重大课题。
数字经济制度建设需要把全球共识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数字经济发展正推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正如《新治理:数字经济的制度建设与未来发展》(下称《新治理》)的梳理,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在数字经济规划制度、创新制度、开放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数字经济制度建设需要把独立自主与开放发展结合起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未来数字经济制度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一方面,数字经济制度建设要着眼于国内大循环强化“独立自主”导向,数字经济制度创新要把服务于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放在突出位置。正如《新治理》系统提出了推动核心前沿技术研发、完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重视人才资源开发、加快教育改革等制度建设方案。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制度建设要着眼于国际大循环,强化“开放发展”导向,进一步彰显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制度创新的中国贡献。
数字经济制度建设需要把理论创新与技术创新结合起来。任何制度创新都离不开理论滋养与思想引领。《新治理》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提出随着数字经济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改变了传统生产要素、生产工具、生产对象、产权关系与收益分配等,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决定了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变革的思想起源。 ■
文章来源于《人民邮电报》2022年5月18日
图文编辑:曲汶睿
责任编辑:王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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