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金
事关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可有人却想着欺诈骗保
明明是被人推倒摔伤
林某在治疗时
却谎称走路摔伤以求骗取医保金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3日,林某在县医院就诊时,为了骗取医保基金,隐瞒自己被人推倒导致腰椎断裂的事实,慌称是自己不慎摔伤,并于同日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后,林某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19189.11元。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林某再次以“行走摔伤”为由,在结算医疗费用过程中,骗取医保基金11901.2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自己摔倒的事实,隐瞒其被他人推倒致伤的真相,骗取医保基金11901.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
结合林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坦白、主动退出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情节,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医疗保险金是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在参保的职工或居民患有疾病需要治疗时,由国家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的补偿金(报销款)。医疗保险金事关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实行严格的征缴、管理和报销制度。
骗取医疗保险金不仅破坏了医保秩序,而且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给基金正常支付带来巨大压力,严重威胁着其他参保人员的“看病钱”“救命钱”,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骗取医疗保险金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素材来源:刑庭
文编:李思福
审核:蔡玲 练光红
监制:何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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