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1874-1916)
六、流亡日美时期 “二次革命”失败后,黄兴与孙中山等一大批国民党人先后流亡日本。尽管“二次革命”以失败告终,但黄兴革命意志并未削弱,继续从事反袁专制的斗争。然而,孙中山、黄兴等国民党人在总结“二次革命”失败的教训,谋划今后革命行动方略时发生严重的意见分歧。孙中山把失败的主要责任归咎于黄兴,严厉批评黄兴在“宋案”发生后,主张法律解决,以致贻误战机;战争发生时,又以孙中山“不善戎伍”,阻拦他“亲统六师,观兵建康”,使其正确策略得不到实行,结果“措置稍乖,遗祸匪浅”;战争过程中,不坚守南京,“贸然一走,三军无主,卒以失败”。对于今后的方略,孙中山对形势的估计比较乐观,号召革命党人,持激进主义,共图三次革命。同时,鉴于“二次革命”失败“非袁氏兵力之强,实同党人心之涣”的教训,孙中山主张解散国民党,建立中华革命党,并亲自拟定入党誓约,规定入党者须绝对服从其领导,无论资格多老,皆须重立誓约,加按指印。同时还规定入党者按照入党先后分成首义党员、协助党员、普通党员,革命成功之后,分别享受不一样的权利。而黄兴的看法却截然不同。作为战时的三军主帅,对于自己的责任,黄兴并不推卸,但他认为,“二次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国民党在各方面缺乏足够的准备,从根本上说,“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对于今后的革命方针,黄兴认为,国民党新败,原有的地盘丧殆尽,而袁世凯正值盛时,其野心还未完全暴露,一般民众仍被其伪共和招牌所惑,因此,革命时机还未成熟,暂时不能盲动,应从长远计议,“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骇流俗”。对于孙中山解散国民党,重新组建中华革命党的做法,黄兴也不赞同,主张“仍用旧党加以整理,力求扩充之”。尤其是对于中华革命党誓词中“附从孙先生”,入党手续中要求党员加按指模以及党章中关于非党员在革命时期内没有公民资格和元勋公民等项规定,黄兴非常反感,认为这些违背了孙中山“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因此,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由于黄兴和孙中山在上述重大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虽经多人多次调解也一时难以弥合。于是,孙中山提出,黄兴“静养两年”,让他为第三次革命独干两年,如过期不成,再让黄兴“独办”。对于孙中山的这个建议,黄兴虽然不以为然,但他感到在革命党人内部,长此相持下去,争吵不休,同志之间将意见日深,会自行削弱革命力量,给敌人以挑拨离间的机会,因此,决定离开日本,宣布“从此誓漫游世界一周,以益我智识,愿以积极手段改革支那政治,发挥我所素抱之平等自由主义,以与蟊贼人道者战”。
1914年7月,黄兴来到他“漫游世界”计划的第一站美国。一登上美国土地,黄兴就高举起了反袁的旗帜,揭露袁世凯破坏民主,剥夺民权,实行专制的罪恶行径,并一方面“日奔走于民党之大联合,准备进行倒袁”,另一方面为阻止美国政府向袁世凯政府借款而积极努力。
1915年1月18日,日本为了实现其独霸中国的美梦,以解决中日间的“悬案”为名,向袁世凯政府秘密提出了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草案。为了取得日本对其帝制自为的支持,袁世凯以中国积弱已久,无力抵御外侮为由,竟于2月初,派出代表同日本驻华公使进行秘密谈判。消息传出,举国哗然,抗议之声四起。孙中山决定利用这一时机,掀起第三次革命。因此,他一面积极谋求日本政府的支持,一面为了增强革命党人的力量,迫切希望得到黄兴及其拥护者的支持。但黄兴并不赞同孙中山等人联日反袁的主张,而是主张促袁反日,乃联合李烈钧等于2月25日发出通电,“向国人表示,为了举国一致反对日本无理要求起见,即时停止反袁运动,以便袁世凯专心对外,维护国权。”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黄兴等人的良好愿望发展。5月9日,袁世凯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接受日本政府最后通牒,承认耻辱的“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要求。消息传来,黄兴异常气愤,立即发表反袁通电,彻底抛弃促袁反日的幻想,重新举起反对袁世凯独裁专制的大旗。
七、护国运动时期 1915年8月10日,中日“二十一条”的交涉刚刚结束,袁世凯的宪法顾问美国人古德诺就发表题为《共和与君主论》的文章,鼓吹“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袁世凯的法律顾问日本人有贺长雄也紧密配合,给袁世凯上条陈,认为中华民国还是以“旧式”的帝制为好。接着,他又写了《日本立宪而强》一文,吹嘘日本因为实行君主立宪制而变得强大,暗示中国只要实行了帝制,也一定会像日本那样变得强大起来。紧接着,杨度、孙毓筠等人在袁世凯的授意下,于8月14日发起组织“筹安会”,宣称讨论国体问题,公开鼓吹复辟帝制,拉开了复辟帝制丑剧的序幕。10月初,参政院议决以国民代表大会来决定是否改行君主政体,袁的亲信及各地党羽操纵各省区代表的选举和国体投票。11月20日,各省区投票全部告竣,“全部赞成”君主制,并“一致委托”参政院为“国民代表大会总代表”上书“劝进”。袁世凯经过一番假意谦让后,于12月12日,宣布接受帝位,复辟帝制,改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并下令废除民国纪元,改民国五年(1916)为“洪宪”元年,设立“大典筹备处”,准备于1916年元旦正式登极。
“筹安会”成立后,黄兴感到,袁世凯帝制自为的真实面目已经显现。他在愤怒揭露“筹安会”人物的人格“在娼妓下”的同时还指出,他们“可为袁氏之元勋,亦可为制造革命之元勋”。袁世凯宣布接受帝位后,黄兴认为,袁世凯已经走上了末路,尽管他的假共和、真专制可能蒙蔽一些人,但对于他复辟帝制,已具有共和思想的中国人民绝不会答应的,彻底推翻袁世凯的时机已经到来。
1915年秋,蔡锷从北京辗转致一长达17页的密信与黄兴,报告当时国内形势以及袁世凯阴谋称帝的种种活动,并提出自己准备秘密出走西南发难的计划。黄兴感到,蔡锷的计划与自己早先武力讨袁从西南地区突破的想法不谋而合,便立即函嘱东京的张孝准“速即回国,与(蔡)松坡先生密取联系,相助进行”,并“设机关于日本马关,为美国、北京、昆明三处转信,筹商一切”。此时,黄兴感到,国内讨袁战争已箭在弦上,于是加紧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联络各党各派,壮大反袁阵营。为了最大限度地孤立袁世凯反动分子,壮大反袁革命势力,取得反袁斗争的胜利,黄兴主张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共同对敌。他强调指出,“此次讨逆,出于全国人心,理无党派意见,更无南北区域之可言”,“不论各党派政见如何不同,不论他们以前与国民党有何种嫌怨,只要他们现在反对帝制,肯出力打倒袁世凯的,都要与他们合作”。他呼吁各党各派要“同心合力,拥护共和,将袁氏驱除”。他命其子黄一欧赴日带信给孙中山,表示如有所命,极愿效力。并先后与在日本的李根源、程潜、章梓、耿毅、程子楷、林虎等欧事研究会会员联络,催促他们与中华革命党成员一道回国参加讨袁战争,从而实现革命党人之间捐弃前隙,重新携手,共同反袁的局面。对于进步党,黄兴也不计旧怨,及时指示欧事研究会成员注意加强与其联络,促其参与反袁大业。对于社会名流和重要人物,黄兴也十分重视,亲自致函张謇、汤寿潜、唐绍仪、赵凤昌、伍廷芳、庄蕴宽等人希望他们投身反袁大业,“居中而指导之”。黄兴还高度重视与西南地方实力派的联络,一面嘱东京的张孝准向云南将军唐继尧疏通,声明“蔡只借滇军讨袁,不为都督,不留滇,到即率兵出发”,以消除唐继尧可能产生的疑虑,保证蔡锷能顺利入滇举事;一面亲自致书尚在丧子悲痛之中的广西将军陆荣廷,希望其“节丧明之痛,兴讨贼之师”,并派钮永建、林虎等人潜入南宁,暗中联络陆荣廷抗袁。
二是加强反袁宣传,扩大讨袁声势。此时黄兴的反袁宣传侧重于揭露袁世凯帝制自为的丑剧,号召国内外人民奋起反抗,彻底推翻袁世凯的“中华帝国”。1915年12月,黄兴在《致国内友人书》中指出:“今为国家生死存亡之关键,以正气讨昏暴,以公意诛独夫,义正言顺,实洽国内之人心,得世界之同意”,号召国人团结一致,共同讨袁。同时,黄兴又在美国《费城新闻》上发表长文《辨奸论》,揭露袁世凯盗国称帝之罪恶,对于当时国内外偏袒袁世凯的种种谬论分别予以有力驳斥,对于否定中国民主共和制度的种种奇谈怪论进行了无情批驳,呼吁美国人民,“援东方之共和国民,扫去前此之贪污恶浊,养成来日之进步自由。俾数载而后,世界得睹一少年再造之中华民国,脱离战争革命,而开放异彩也。”他还致电美国驻华公使表示:“袁世凯废共和,行帝制,中国必立起革命,声讨其罪。此时吾定返中国,再执干戈,随革命军同事疆场,竭尽吾最后之气力,驱逐国贼,另举贤能,保全国民,使吾国人民得共享自由共和政体之益。”黄兴这些反袁宣传,对于国内外人们认清袁世凯的反动面目,争取国内外更多的人赞助或投身反袁斗争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开展广泛筹款,支援国内讨袁。除在美国“叠向各方面筹措”,“一有所得,当即电汇”之外,黄兴还电促李烈钧、周震鳞、柏文蔚等积极在南洋筹款,以资接济国内反袁斗争。得知云南起义爆发后,黄兴异常兴奋,立即“将所有所有旅费,并罗贷他款以汇归”。张继、李根源欲向上海外商借款二百万元,以作西南起义之用,但外商所敬仰者唯黄兴,声称非黄兴签字不可。张继将此情况电告黄兴后,黄兴立即致电孙中山商议办法,最后电托张孝准代表签名。由于有了这笔借款,后来南方统一政府军务院得以在广东肇庆成立;李烈钧的护国第二军入广东后,同样靠这笔款接济。由美返日后,黄兴受孙中山委托又向日本政府借款二十万购买“枪二千,炮六门”。同时,还争取日本政府同意以其私人名义借贷三百万日元,用于练讨袁兵一军,以柏文蔚为司令。
护国战争爆发后,黄兴密切关注国内战局和政局,当得知袁世凯宣布取消帝制后仍盘踞总统职位,立即坚决予以反对,致电唐绍仪、伍廷芳、梁启超、张謇、柏文蔚等国内各党派重要人物指出:“不去袁逆,国难无已,望力阻调停,免贻后累。”同时致电护国军领导人蔡锷、唐继尧、李烈钧等人,希望他们“毅力坚持,贯彻主旨,速除元恶,早奠国基,使事机不致再误”。袁世凯死去、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后,在新旧约法之争中,黄兴坚决反对1914年袁世凯“私造”的《中华民国约法》(即所谓新约法),坚决主张恢复孙中山1912年颁布的《临时约法》(即所谓旧约法),同时呼吁早开国会,迫使北京政府于6月29日宣布仍遵行孙中山颁布的《临时约法》,同时宣布是年8月1日续行召开国会。
7月5日,黄兴回到上海,表示以后“必当竭其力之所能,以贡献于国家”,继续为国事奔波和操劳,但由于旧疾复发,经救治无效,于10月31日晨溘然长逝,年仅42岁。孙中山、唐绍仪、温宗尧、胡汉民闻噩耗后立即联名电告黎元洪、国务院及参众两院“克强先生今晨四时逝世,民国柱石,遽然倾坏,顾瞻前途,感恸无极。谨此电闻。”随后,孙中山亲自主持黄兴的一系列治丧活动。11月2日北京政府下令:“勋一位、陆军上将黄兴,缔造共和,首倡义旅,数冒艰难,卒底于成。功在国家,薄海同瞩。乃以积劳遘疾,浸至不起。……著派王芝祥前往致祭,特给治丧费两万元。所有丧殡事宜,由江苏省长齐耀琳就近妥为照料。并交国务院从优议恤,以示笃念殊勋之至意。”12月18日,北京国会通过《国葬法》,并决议“故勋一位、陆军上将黄兴……应予举行国葬典礼。”
1917年4月15日,黄兴灵柩以隆重的国葬仪式安葬长沙岳麓山。(《前言》第一部分完,请接着阅读第二部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