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胡同是北京这座城市的专有名词,这不但因为“胡同”一词,最早出现在元代与北京有关的戏剧中,而且胡同也是北京地名的代表。
当然最主要的是,胡同的发音必须要有儿化韵,正确的读法是“胡同”(音应读成“hú tòng”),听着那么圆润、柔美、疏朗、顺口。
您别看北京人说“胡同儿”那么自然顺口,其他地方的人却说不上来。比如,广州人或上海人在说“胡同”这个词的时候,一准会把“同”(“tòng”),说成同志的“同”。一旦“同”(“tòng”)说成了“同”,胡同本身的味道就没了。
河北保定地区以及山东鲁北一带的人,说话的口语中也带儿化韵,但在说到“胡同儿”时,“同儿”的发音是往上挑的,跟北京人嘴里的“胡同儿”也差着意思。
说胡同是北京所“独有”,并不贴切,因为北方的许多城市也有胡同的地名。但是就地名而言,全国没有哪座城市,叫胡同的街巷超过北京的,而且那些城市以胡同来命名街道,也是从首都“照搬”过去的。当然尽管它们也叫胡同,却发不出“胡同儿”的音来。
《好一个北京》插图
我曾在一篇介绍北京胡同的文章中,写过一句话:胡同是北京人的根儿,四合院是北京城的魂儿。
这话说得是不是有些重了呢?
我想凡是在北京胡同生活过的人,都会认同我的观点。凡是在胡同里生活过的人,不能不对胡同产生一种情怀。这种情怀往往是挥之不去的。
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当然也是在北京的胡同里长大的。1936年,他在山东济南教书。身处战乱之中,他十分怀念故土,写下了《想北平》这篇散文。
文中写道:“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的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
这是老舍先生对北京的真情实感,也是肺腑之言。我想每个在胡同里生活过的北京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
如果有人问我,改革开放40多年,你对什么变化感受最深?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北京的胡同。”
当您住了几辈人,生活了多少年的老胡同拆了,您的新居安在了三环、四环、五环以外,您子夜无眠,闭上眼睛,在脑子里过几遍电影,难道不会跟我有同感吗?
是呀,40多年,人生有几个40多年?历史已然翻了篇儿,往事已经成了过眼烟云。当我们告别胡同,再回过头来看胡同、忆胡同、说胡同,也许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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