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
这五个大字相信不少车主都已烂熟于心
大多数交通事故在于
“让”
红绿灯路口要停车让行
机动车让非机动车与行人
转弯车让直行车
近日,在包头就发生了一起
因为没“让”而导致的事故
5月6日晨,内蒙古包头市
厂汉村自建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包西自建路丁字路口
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
发生惊险一幕
直击现场
当日7时10分,马某由南向北驾车沿厂汉村自建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包西自建路行驶。在包西自建路丁字路口,马某向西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沿路行驶的郑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以案说法
据悉,马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朋友们一定要注意
转弯的车辆经过路口或斑马线时
应当减速 注意观察
避让直行的车辆
优先礼让行人
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无论是行车上路
还是行人走路
“让”字当先
让出秩序与安全
让出文明与友爱
就少一个事故
多一份平安
▎素材来源: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通 讯 员: 温雅洁 王乔迪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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