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5月31日讯(通讯员 王艳 记者 石珊)5月30日,石鼓区人民政府就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调解。该案是石鼓区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发现,被申请人某行政机关发现申请人某企业的保洁柜中摆放一瓶过期生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申请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申请人不服,向石鼓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石鼓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受理后,积极组织企业与行政机关开展调解工作,并为促成调解邀请检察院、行业主管部门参与调解。
据复议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石鼓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敢于亮剑,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食品安全“零风险”,监管“零容忍”。此案就是食品安全中重拳出击的典型。受理复议案件后,也确实发现申请人作为养老民生企业,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及违法行为,并就食品安全问题主动改正并重新整治,规范食品安全。但考虑疫情的冲击,企业艰难生存,仍解决了20多个就业岗位。从“稳就业、稳民生、稳经济”角度,就一瓶过期生抽罚款5万元,数额稍高,复议机构主动作为,发挥复议调解功能,化解行政争议。
现正值湖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周年之际,石鼓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深入推进“复议为民促和谐”工作, 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持续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该区对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应收尽收、应调尽调”的原则,从立案、审理到审结,将行政调解贯穿行政复议的整个过程,既解开群众的“心结”,又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为创建法治石鼓、和谐石鼓、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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