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强制报告制度突出刚性,有利于让更多社会力量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参与者,使得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帮助司法机关在最短时间发现、介入、处置相关问题,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只要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法治保障逐步完善,就一定能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少年的你”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黄 磊
责编|李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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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实施一年来,检察机关以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情况,发布“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机制,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推动相关部门追责,并制发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自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机制以来,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线索源于强制报告的有2854件,一批隐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时发现。
受传统文化理念的影响,一些人认为家长打骂甚至虐待儿童是“家务事”,外人不便插手;一些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庭认为被性骚扰、猥亵乃至性侵是难以启齿的事情并选择隐瞒;一些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种种情况下,受害者和知情人常常选择沉默,这给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现、处置和治理带来阻碍。
立足于解决“发现难”问题,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同年10月,强制报告制度纳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不再是道德的选择,而是法定的义务,违反强制报告义务的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这在最高检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也有所体现。
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度落实纳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考核;最高检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教育部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作出专门规定;公安部规定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这些举措都有力推动了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很多教师、医护人员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积极履行报告义务,使大量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得以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保护。
强制报告制度突出刚性,有利于让更多社会力量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参与者,使得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帮助司法机关在最短时间发现、介入、处置相关问题,推动形成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社会保护网络体系,让侵害不因沉默而沉没,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揭开的2800多起侵害未成年人隐蔽案件就是这种成效的体现。强制报告“每案必查”不仅彰显了有关部门对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决心,而且通过问题线索的强制报告、案件的及时办理让有关违法犯罪的惩治成为必然,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进一步提高犯罪成本、缩小犯罪空间,进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仅如此,通过强制报告和有关线索的处理,能够发现一些因为瞒报而隐藏的案件,经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可以查找并挖掘出有前科劣迹人员,并及时处置,将这些隐藏在未成年人身边的“大灰狼”挡在门外。正如新闻发布会上所披露的,通过入职查询748万余人次,推动对2900余名前科劣迹人员进行处理。
久久为功方能善作善成。只要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成为社会共识,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法治保障逐步完善,就一定能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少年的你”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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