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5月31日,阳光城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进展公告(2022年5月)。
公告显示,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 阳光城 MTN004,债券代码:101759069.IB)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应付。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7 阳光城 MTN004”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资料显示,该债券期限为5(3+2)年,发行规模12亿元,存续规模11.05亿元,票面利率(当期)6.90%,应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132,364,643.84元,原到期兑付日2022年10月31日,加速到期兑付日2022年3月11日,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截至公告日,阳光城暂无具体的关于本期债券最新的兑付安排计划。
阳光城表示,后续将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落实持有人会议相关决议(如有)。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完整、准确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关于“17 阳光城 MTN004”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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