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有云:“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有志气的人秉性高洁,不喝盗泉之水,知廉耻的人品德高尚,不吃施舍之物。可在当今社会,能够做到“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又有几人。
大部分人为了金钱和财富不择手段,甚至连自己的脸面和尊严都可以丢弃。比如黑龙江大庆的一对夫妻,通过自拍不雅视频的方式牟取暴利,为了拍出效果,还特意找了三名陌生男子参演。4男1女合拍五部视频,获利5万元,内容简直不堪入目。
2019年5月9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警方接到热心群众的举报电话,有人称本市一对夫妻通过境外网站发布淫秽视频牟利。举报人员还向警方透露了涉案夫妻的盈利方式,66元加好友,200元充值一年会员,400元永远加入会员群,群里不仅有夫妻俩的不雅视频,还有妻子不定期发布的自拍照。
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刻对该夫妻进行了调查,发现涉案夫妻就居住在图尔萨区的乾和城小区内。夫妻俩被警方抓获后,对于自己拍摄制作淫秽视频,并发布外网牟利的行为供认不讳,除了夫妻俩,还有三名男子也被警方抓获,据悉三人与夫妻俩一同参与拍摄制作视频,并从中获得“分红”。
家住大庆的张强和郝雯是一对夫妻,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看“小电影”,早在两人结婚前,就下载了不少成人影片。可结婚后,两人觉得光看不过瘾,于是真刀真枪地拍摄起来,拍好了视频发现只有两个人欣赏太过单调,便决定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上。
为了不被警方发现,张强特意找到了一个IP地址为国外的成人网站,将视频发布后,既能让更多人欣赏,也能赚取一笔不菲的报酬。就这样,夫妻俩开始制作不雅视频,并以此牟利。
或许是觉得这样赚钱不够快,两人觉得自己操刀开办一个“工作室”,利用国外网站,张强加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好友,并拉了一个聊天群。夫妻俩特意找了三个陌生男子参与拍摄,将视频发布到聊天群中,以此获利。
2017年,张强和郝雯与一名男子拍摄了一段视频,因为各种原因最后未能发布。吸取了教训后,2018年10月,两人又找了另外一名男子,连拍三段视频,并成功在各大平台发布,收获了一大批的粉丝。
2019年2月,两人又和第三名男子合拍视频,并上传到聊天群。也正是在这段视频发布不久后,热心群众阴差阳错之下进入了群聊,发现了张强郝雯夫妻俩的违法行为,心怀正义的群众当即选择举报。
警方将5人抓获后,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和涉嫌聚众淫乱罪,对5人实施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还分是否牟利两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情节更恶劣,相应的处罚也更严重。
在相关规定中,对于是否牟利犯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如果次数达到300次到600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构成立案标准,公安部门应该立案调查。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的,无论情节是否严重,无论传播次数多少,都属于违法犯罪。
案例中的张强和郝雯夫妻俩,明显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因此两人就算只传播了一次,也构成犯罪,警方应该对两人逮捕,并上交检察院审查后,由检察院提出公诉。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光这一条罪行,就足以让张强和郝雯两人坐三到十年的牢。除此之外,两人还涉嫌构成聚众淫乱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的行为。
从2017年开始,张强郝雯夫妻俩就和第三者一起拍摄不雅视频,且每一次视频拍摄都是“三人行”,因此他们的行为涉嫌构成聚众淫乱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等待张强郝雯夫妻俩的,将会是两罪并罚,很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三名男子比起夫妻俩,情节相对较轻,但依旧有可能获得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孟子云:“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然后毁之”,一个人必然是自己招致侮辱,才会受到他人羞辱,一个家必然自己使其毁灭,才会找来毁灭。案例中的张强郝雯夫妇就是典型的例子,为了金钱两人不择手段,最后毁掉了自己也毁掉了美好的家庭。
如果他们能够秉持高尚的德操,守住自己内心的底线,靠双手来换取财富,也许就不会身陷牢狱之中。不是所有人都是陶渊明,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不为五斗米折腰,但至少在尊严和法律面前,要坚守住自己的底线,任何自毁尊严和违反法律的事,千万不要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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